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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4-05-18

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我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三、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科研能力为合格及以上。(二)复试名单确定在符合上述复试成绩要求前提下,导师按照两门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差额复试,录取人数跟复试人数之比最高为1:3)。 四、复试内容1、学术水平考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口语)测试。复试中还会结合考生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30分钟。复试成绩将给出以下两方面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录取。1)科研创新能力(含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主要结合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并结合面试表现。满分为100分。2)综合素质(含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由专门人员对复试做详细记录。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心理素质的考察包括个性品质、能力倾向以及调适能力等。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是保证博士研究生政治素质和心理健康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计入复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录取。3、体检:考生初试前按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要求自行体检,经学院审核体检不合格不录取。 五、复试权重和录取复试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1)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两门专业课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 2)录取办法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各导师录取人数。导师在确定录取名单时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调剂复试录取调剂限于相同或相近专业内导师间调剂。上线人数等于或多于招生人数的导师一般不接受调剂复试。 七、关于在职人员录取比例文科类专业录取在职(定向)人数不超过招生人数的25%,理工科类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 八、时间安排1.2014年4月11日-18日,导师和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复试安排将学院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复试考生,并需收集反馈信息;对于电子邮件无法发送或路程较远的考生,将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加以确认。2.2014年4月19日-28日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具体安排请复试考生请查看电子邮件。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在考生报到时学院将核验上述证件的原件。 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14年4月18日 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根据专业要求设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三、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科研能力为合格及以上。(二)复试名单确定在符合上述复试成绩要求前提下,导师按照两门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差额复试,录取人数跟复试人数之比最高为1:3)四、复试内容1、学术水平考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会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成绩需量化并给出以下两方面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录取。复试科目1:科研创新能力(含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结合书面材料(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等)和面试情况,满分100分;复试科目2:综合素质(含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依面试情况给出分数,满分100分。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3、体检:考生于初试前按“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要求自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上交院系。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五、复试权重和录取复试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将初试两门专业课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0.6+复试总成绩分×0.4。 (二)录取办法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各导师录取人数,导师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录取名单。导师在确定录取名单时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关于在职人员录取比例我院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 七、时间安排 4月22日 9:30 资环楼275室 报到10:00 资环楼435会议室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 复试 4月23日 12:30 资环楼275室 报到13:00 资环楼435会议室 生态学专业 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所交材料的原件。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4年4月18日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由院长牵头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院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三、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科研能力为合格及以上。(二)复试名单确定在符合上述复试成绩要求前提下,导师按照两门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差额复试,录取人数跟复试人数之比最高为1:3)。 四、复试内容1、学术水平考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口语)测试。复试中还应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30分钟。复试应给出以下两方面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1)科研创新能力(含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和面试表现给出,此项满分为100分。2)综合素质(含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面试情况给出,此项满分为100分。各复试小组应安排专门人员对复试做详细记录。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心理素质的考察包括个性品质、能力倾向以及调适能力等。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录取。3、体检考生初试前按“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要求自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学院审核。体检不合格不录取。 五、复试权重和录取复试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将初试两门专业课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0.6+复试总成绩分×0.4。 (二)录取办法学院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各导师录取人数,导师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录取名单。导师在确定录取名单时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调剂复试录取调剂一般限于相同或相近专业内导师间调剂。上线人数等于或多于招生人数的导师一般不接受调剂复试。 七、破格复试本学院今年不进行破格复试。 八、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原则专项计划的复试、录取由学校统筹安排,学院尊重导师意见。九、关于在职人员录取比例区域经济专业录取在职(定向)人数不超过招生人数的25%,理工科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十、时间安排 (学院将电子邮件发给复试考生具体复试安排,请注意查收)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在考生报到时学院将核验上述证件的原件。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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