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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4-05-18

工作原则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组织管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组织和统筹指导。院系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单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三、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结合招生政策,确定各院系所的招生人数(含在职人员数),各院系所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各导师的招生人数(含在职人员数)。各院系所招生人数由研招办统一对外公布。四、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科研能力为合格及以上。在符合上述成绩基本要求情况下,院系所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培养要求提出其他学术要求。(二)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1、在符合上述复试成绩要求前提下,复试名单、是否差额、差额比例由导师确定。2、导师按照两门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若实行差额复试,录取人数跟复试人数之比最高为1:3。研究生院在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复试成绩要求和确定复试名单原则。五、复试内容1、学术水平考察: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成绩需量化并给出以下两方面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每门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12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12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科目给出成绩依据成绩(满分100分)
科研创新能力(含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书面材料(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等),面试情况
综合素质(含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
应由专门人员对复试做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有条件的院系所可对复试过程录音或录像。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干部、导师、院系所管理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健康素质。此项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思想政治情况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心理素质的考察应包括个性品质、能力倾向以及调适能力等。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是保证博士研究生政治素质和心理健康的重要工作环节,各院系所必须认真做好。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计入复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能录取。3、体检考生应于初试前按“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要求自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到报考院系所。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六、复试权重和录取复试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将初试两门专业课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0.6+复试总成绩分×0.4。 (二)录取办法院系所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各导师录取人数,导师依据招生人数确定录取名单。导师在确定录取名单时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七、调剂复试录取调剂一般限于相同或相近专业内导师间调剂。调剂原则和调剂办法由院系所协调导师决定。上线人数等于或多于招生人数的导师一般不接受调剂复试。八、破格复试(一)破格条件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破格的,须符合以下条件:1、上线人数小于导师招生人数。上线人数等于或多于招生人数的导师一般不能破格复试。2、专业科目成绩非常优秀并且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如已经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者硕士学位论文获得省市级奖励等),经学位分委员会鉴定具有培养潜力的。(二)破格程序由导师向院系所提出破格复试申请,由学位分委员会对考生业务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进行鉴定。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破格复试,复试合格的可以录取。(三)信息公开破格复试的考生姓名及各科成绩和学位分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在网上向社会公开。九、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原则专项计划的复试、录取由学校统筹安排,在确定复试、录取名单时遵循:成绩优先;尊重导师、院系所的意见。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高校思政计划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同普通考生。2、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援疆、援藏计划)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同普通考生,确定复试、录取名单时考虑对口支援高校需求情况。十、关于在职人员录取比例我校自2013年起限制在职人员(定向)的录取比例:文科类专业录取在职(定向)人数不超过院系所招生人数的25%,理工科类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2014年继续执行此政策。十一、时间安排1、4月10 日招开博生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公布复试成绩基本要求。2、4月11 日-18日,导师、院系所确定复试名单、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各院系所应将复试安排作电子邮件发至复试考生,并需收集反馈信息,对于电子邮件无法发送或路程较远的考生,需加注关心(通电联系并确认)。3、4月19-28日院系所组织复试、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在考生报到时院系所需核验上述证件的原件。在拟录取过程中,考生如有意外情况(经调档政审不合格、放弃录取资格等),各招生单位和导师应及时上报,以便调整录取名单。十二、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将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13,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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