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东华大学201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华大学 /2014-05-19

 一、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三、报名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 号华昌大厦地下B 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美术学”、“设计学”专业;专业学位“艺术”、“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需到东华大学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根据报考点的规定执行。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到东华大学报名(或函报),报名时间同上,并到东华大学参加考试。

(二)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参见我校201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思想政治理论不考)(http://yjszs.dhu.edu.cn)。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须应试外国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4年博士、硕士招生简章(其中思想政治理论不考)。除设计素描、素描科目外,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二)考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地点在东华大学。

(三)初试时间:

2013年4月12日至1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艺术类考生业务课二考试时间4月13日9:00开始。

(四)复试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者须进行复试,复试方式及复试地点和时间由我校通知考生。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七、入学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入学。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

1.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参照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各专业(领域)的学费标准见学校财务处网上收费公示(http://cwc.dhu.edu.cn/-收费公示)。

2. 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

3.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均为人民币结算。

九、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   东华大学     学校代码   10255

学校地址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邮政编码:201620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政编码:200051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    021-62373355    传真:021-67792458

网址: http://yjszs.dhu.edu.cn          电子信箱:gs@dhu.edu.cn

相关话题/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