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和学院优势
上海财经大学建校至今已有96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全国性重点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学科重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秀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 一、报名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工作三年以上者,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志完成学业人员均可报名,免试入学。不申请学位的学员,入学条件可适当放宽。 1、专业:经济法学 学习时间:周日集中授课。 第一阶段学费按照每年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学费:38000元。 报名方式: 报名者可向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索取报名表。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学院通知报名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同版照片 4 张。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渊源于1980年创设于世界经济系的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81年1月,院系结构调整,在经济系设立经济法教研室。1987年,开始设立经济法学专业,并于同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1年12月,设立经济法学系,下设经济法专业和国际经济法专业。1998年12月,法学院正式成立。
我院现有教职员工59名,其中专任教师53人,辅导员系列人员3人,行政管理人员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5名、副教授17名、讲师21名。14位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29位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2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人。其中获海外名校博士学位者12人。来自于法律实务界的兼职导师100余人。
我院现设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九个法学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设立面向国际学生的全英文LL.M项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学博士点。拥有法律经济学、法律金融学和财经法学等三个博士点。
2012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入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入选上海市“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获上海市重点学科称号;2013年我校法学专业被列入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
二、招收专业和课程安排
2、方向:法律金融学方向、劳动法方向、公司法方向、税法方向
3、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组织教学。必修课12门,选修课5门。
4、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限两年。
三、学习时间、地点
上课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武东路校区 武东路梯教 T8教室
四、收费标准
学位申请与答辩费:按申请学位时教育部和上海财经大学规定统一标准收取,为6000元。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上课时间: 2014年 9月中旬,具体日期按上海财经大学 2014年秋季课程进修班教学计划为准,如需申请表或咨询详情,请按以下报名地点或联系电话咨询。
报名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楼201 室
联系电话:021-65904869
参考网站: fxy@mail.shufe.edu.ch
六、其他事项 学员课程结束,成绩合格者,由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发给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