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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 /2014-05-18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复试方案。

一、 复试分数线
(一)法律经济学专业:
1. 经济法(经济宪政、经济法制、社会法制、企业法制)方向:总分193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50分,业务课二50分
2. 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WTO法制)方向:总分182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50分,业务课二50分
(二)法律金融学专业(含下设各方向):总分166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50分,业务课二50分
(三)财经法学专业(含下设各方向):总分171分,外语45分,业务课一45分,业务课二45分

二、 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面试、科研成果考核的形式,主要考察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 计算最终成绩方法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面试占20%,专业知识考察占50%,科研成果考核占30%。

四、 科研成果计分方式:
1.应届生每人基础分20分,非应届生每人基础分10分
2.加分:cssci一篇6分,非cssci 一篇4分,增刊2分,论文集等不计分,第2作者,相应减半计分
3.科研成果考核每人30分封顶

五、 录取原则
(一)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折算为百分制后加总,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分专业确定录取人选。
(二)法律经济学、法律金融学和财经法学专业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法律金融学(自由贸易法治方向),重新进行面试。


六、 复试时间地点
法律经济学(经济法方向)
时间:2014年4月20日(周日)上午9点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法学楼107办公室

法律金融学
时间:2014年4月20日(周日)上午9点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法学楼302会议室

法律经济学(国际经济法方向)、财经法学
时间:2014年4月20日(周日)上午9点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法学楼102办公室

法律金融学(自由贸易法治方向)
时间:2014年4月21日(周一)上午9点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法学楼30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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