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欢迎全国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现将2017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要求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5.推免生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外语水平(CET四、六级成绩单)、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在复试时交我校学研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三、接收专业
专业:环境工程
方向:1.生态环境评价与保护;2.生态环境规划与设计;3.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4.环境信息智能处理
四、接收人数
人数:3名
五、学制、学习年限
1.学制:三年。
2.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二年。
六、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推免志愿,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0639”,招生单位名称:绵阳师范学院。
2.9月28日后(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招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报考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予以回复。
3.通过复试后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招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七、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4〕1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4〕2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我校的研究生收费标准为:7000元/生/学年。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更好发展,报考我校并就读的研究生实行以下奖励办法:
1.学 费:7000元/生/年,全免;
2.住宿费:1200元/生/年,全免;
3.凡是填报我校的考生,入学即发放入学奖学金20000元/人;
4.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全额发放;
5.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经评审后全额发放;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00元/生/年,三等奖:6000元/生/年,经评审后发放;
7.校内奖学金3000至5000元/生/年,经评审后发放;
8.在校期间,研究生可参与国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如863和973计划项目等。研究生在我校实践基地(如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做课题研究和毕业设计时,可申请专项项目经费,并享受每月1000元的助研费;
9.在读期间,经研究生申请,学校可派遣到一流大学访学;
10.我校研究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院所或环保、国土、水务、林业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择优留校。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0816-2203710 /18181767756 邮箱:mnuyzb@163.com
网址:http://www.mnu.cn(学校网址) http://xwb.mnu.cn(研究生处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