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热忱欢迎全国高校医药学及生物学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者本科专业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各专业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二、接收程序
(一)申请报名
申请者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后于2016年9月28日起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全国推免生服务管理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及研究方向。
(二)发送复试通知
2016年10月初我校将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管理系统”中对申请者按接收专业要求进行筛选,并通过管理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
1. 申请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2. 推免生复试由研究生部按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3.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等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能及创新能力。
= 1 \* GB3 ①笔试(40%):主要考核公共知识和外语水平(含听力);
= 2 \* GB3 ②面试(60%):主要考核专业、专业基础、外语口语以及综合素质。
(四)体检
复试合格后,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五)发放待录取通知
我校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管理系统对复试合格、体检合格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后,网上程序结束。
(六)公示上报
2016年10月25日前我校完成全部推免生拟录取工作后,将通过管理系统上报全部拟录取名单并在我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申请者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七)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于2017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推免生按录取通知书及相关通知做好入学报到准备。
三、学习方式、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三年。我校已获授权的博士学位点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如通过择优考核,可于第三学年转为硕博连读。
四、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评选各类奖助学金,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符合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者,第一学年可获学校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录取为理学及基础医学各专业的推免生,除上述奖励外还可一次性获得5000元的奖励。
五、其它
(一)申请者在填报志愿时请仔细阅读《昆明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查看目录请登陆:http://www.kmmc.cn/list314.aspx),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
(二)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核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三)推免接收工作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限内进行,超过时限接收的推免生视为无效。
(四)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
(五)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六)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入学前需达到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的相关条件。
(七)取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请保持联络方式的畅通,以便学校在后续工作中及时联系。
(八)咨询电话:0871-659336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及投诉电话:0871-65922981(纪委监察审计处)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