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公布如下:
一、接收专业
2017年我校除工商管理(MBA)专业、项目管理(工程硕士)领域外,其他全日制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17年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推免生名单为准;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符合申请专业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接收程序
(一)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申请到我校志愿。
(二)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四、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所需提交资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科正式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已办理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请点击下载)。
考生若另外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等)、获奖证书或英语水平证书等,请复试时带上原件和复印件。
按规定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
复试由各接收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依据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一般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以及体检、政审等内容,具体由各接收学院进行安排,按教育部要求各学院接收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在10月下旬前结束。
(三)录取与入学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政审和体检考核结果,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3.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费、奖助与就业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收到录取通知书中有关学费说明为准。
(二)奖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善、奖助额度高,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华为等专项奖学金,另外还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杭电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覆盖面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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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奖学金  | 
            
             无  | 
            
             20000元/次  | 
            
             60人以上  | 
            
             
  | 
        
| 
             国家助学金  | 
            
             无  | 
            
             6000元/年  | 
            
             100%  | 
            
             
  | 
        
| 
             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  | 
            
             一志愿优秀生  | 
            
             12000元/年  | 
            
             100%  | 
            
             
  | 
        
| 
             其余一志愿生、优秀调剂生  | 
            
             10000元/年  | 
        |||
| 
             其余调剂生  | 
            
             8000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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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  | 
            
             一等奖  | 
            
             12000元/年  | 
            
             100%  | 
            
             
  | 
        
| 
             二等奖  | 
            
             10000元/年  | 
        |||
| 
             三等奖  | 
            
             8000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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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为奖学金  | 
            
             分三等  | 
            
             5000、3000、1500元/年  | 
            
             20人以上  | 
            
             
  | 
        
| 
             诺基亚奖学金  | 
            
             无  | 
            
             5000元/年  | 
            
             若干  | 
            
             
  | 
        
| 
             研究生助教助管  | 
            
             无  | 
            
             400元/月  | 
            
             10%左右  | 
            
             
  | 
        
| 
             研究生基本助研津贴  | 
            
             无  | 
            
             3000元(工科)、1500元(其他学科)/届  | 
            
             100%  | 
            
             从第二学年开始发,总计发放15个月  | 
        
| 
             研究生省际、国际交流奖励  | 
            
             按地区、时间、成果分等  | 
            
             国(境)外5000-15000元/人次,国内3000-7000元/人次  | 
            
             100%  | 
            
             
  | 
        
| 
             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奖励  | 
            
             特等  | 
            
             20000元/队  | 
            
             若干  | 
            
             每个参赛队一般3人  | 
        
| 
             一等  | 
            
             8000元/队  | 
        |||
| 
             二等  | 
            
             5000元/队  | 
        |||
| 
             三等  | 
            
             2000元/队  | 
        |||
|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 
            
             按学术论文发表期刊级别界定  | 
            
             200-2000元/篇  | 
            
             100%  | 
            
             符合科研成果奖励要求  | 
        
|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国防发明专利  | 
            
             2000元/项  | 
        |||
| 
             国家助学贷款  | 
            
             无  | 
            
             最高12000元/年  | 
            
             
  |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  | 
        
(注:奖助政策具体以相关文件为准)
(三)就业
我校毕业研究生一直保持着社会需求旺、就业薪酬高的好形势,研究生就业率在98%以上,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在浙江省和全国名列前茅。60%以上的毕业研究生就业于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在内如华为、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网易、搜狗、中国移动、海康威视等国内外公认、社会和行业知名企业,85%的研究生在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就业。近年来有600多名研究生进入华为公司工作,起薪15-20万元。
五、考生咨询电话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86919140,电子邮箱:yzb@hdu.edu.cn。
考生申诉联系电话:0571-86919140、87713515,电子邮箱:yzb@hdu.edu.cn。
具体事宜可联系相关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 
             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联系电话  | 
            
             电 子 邮 箱  | 
        
| 
             001机械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86878657  | 
            
             yangxiao0431@foxmail.com  | 
        
| 
             002电子信息学院  | 
            
             张老师  | 
            
             86878618  | 
            
             hipinezhang@hdu.edu.cn  | 
        
| 
             003通信工程学院  | 
            
             楼老师  | 
            
             86919123  | 
            
             txyjs@hdu.edu.cn  | 
        
| 
             004自动化学院  | 
            
             黄老师  | 
            
             86878569  | 
            
             zdhyjs@hdu.edu.cn  | 
        
| 
             005计算机学院  | 
            
             田老师  | 
            
             86919093  | 
            
             linda-tx@hdu.edu.cn  | 
        
| 
             006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7713537  | 
            
             zsh@hdu.edu.cn  | 
        
| 
             007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87713531  | 
            
             chenah@hdu.edu.cn  | 
        
| 
             009理学院  | 
            
             颜老师  | 
            
             86919032  | 
            
             yxiaoli79@hdu.edu.cn  | 
        
| 
             010经济学院  | 
            
             敖老师  | 
            
             86919178  | 
            
             lnczadm@163.com  | 
        
| 
             011管理学院  | 
            
             周老师  | 
            
             86878532  | 
            
             zhoukai@hdu.edu.cn  | 
        
| 
             012会计学院  | 
            
             李老师  | 
            
             86878551  | 
            
             xiuerli@hdu.edu.cn  | 
        
| 
             013外国语学院  | 
            
             曾老师  | 
            
             86915191  | 
            
             wgy@hdu.edu.cn  | 
        
| 
             014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 
            
             张老师  | 
            
             86878506  | 
            
             zh7399@hdu.edu.cn  | 
        
| 
             016人文与法学院  | 
            
             周老师  | 
            
             86919045  | 
            
             zhf12007@hdu.edu.cn  | 
        
| 
             017马克思主义学院  | 
            
             温老师  | 
            
             86919043  | 
            
             mkstj@hdu.edu.cn  | 
        
| 
             018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岳老师  | 
            
             86873820  | 
            
             yhl@hdu.edu.cn  | 
        
六、附则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最新相关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