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知识科普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纳入了乙类传染病,为什么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及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是出于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考虑。
新型冠状病毒是新发现的病原,传播力和毒力还需要进一步观察。而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以呼吸道传播为主的传染病。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有利于迅速有效控制疫情。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表现有哪些?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3、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呢?
公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可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机会。
(1)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外科口罩。
(2)保持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份的免洗洗手液。
(3)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口罩。
(4)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5)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应尽量避免外出,调整或取消出行计划。
(6)家庭成员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尽量减少相互接触。
(7)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8)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就诊排查诊治,根据要求进行医学观察或隔离。
(9)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10)杜绝捕猎、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4、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5、为什么密切接触者要医学观察14天?
目前对密切接触者采取较为严格的医学观察等预防性公共卫生措施十分必要,这是一种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6、如果出现早期临床表现,是否意味着自己被感染了?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7、去医院就医需要注意什么?
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8、近期去过武汉,回到居住地后要注意什么?如出现临床症状,是否要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检查?
回到居住地之后,可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身体状态。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通知,需要接受居家医学观察,不要恐慌,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的随访。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9、如果接到疾控部门通知,说我是一个密切接触者,该怎么办?
不用恐慌,积极配合,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医学观察,维护自身健康。
10、新型冠状病毒会人传染人,是真的吗?
最新证据表明,新型冠状病毒存在人传人现象。近日,在个别地区发现有家庭聚集性病例和医务人员感染现象,部分病例在武汉无农贸市场暴露史。因此,可认为新型冠状病毒具有人传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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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后勤集团
发布日期:2020-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