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公寓全体教职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近期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0〕1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学校人员流动,保障师生的健康与安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电话会议研究决定,疫情期间对青年教师公寓进行封闭式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青年教师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
二、未接到学校通知前,已离校的青年教师不得返回青年教师公寓。
三、各二级单位要加强留校居住教师的管理,要求现留校居住的青年教师出入必须佩戴口罩、测温登记,减少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做好自我防护,发现身体异常立即上报。
四、后勤集团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出入管理,保障公寓环境卫生,每日定时消毒。
请相关单位(部门)按要求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居住在青年教师公寓的教职工。
辽宁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