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工作的有关通知
沈阳校区各学院:按照《沈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沈医保发〔2019〕133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学生异地实习、假期回原籍地和临时外出持卡就医的备案工作,实现参保学生异地就医持卡直接结算,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经办渠道和备案办法
学生在异地实习、假期回原籍地以及临时外出期间住院必须进行备案。为减轻学生备案负担,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学生异地实习和假期回原籍地就医备案采取住院前备案的管理方式,即学生有住院需求再进行备案。同时,异地备案支持已住院的费用持卡结算。针对这次寒假,学生放假回家未携带医保卡可先行垫付费用,回来后到医保局手工报销,但也务必先进行备案。
1.学生异地实习备案。由学校负责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登记备案。不再进行实习前批量备案,在异地实习的学生在生病住院前进行备案申请即可(含出院结算前。理论上应该事前备案,事后备案有的地方入院后自费转医保受限异地医院管理)。学生在生病住院前联系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向学生处进行备案,备案时需要提供学生的身份证号、姓名、个人医保编号、手机号、实习省市、实习开始时间、实习终止时间。联系人:肖博,联系电话:024-25496073、15640514863。
2.假期回原籍地备案。由学生本人或代办人(家庭成员)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自助登记备案,不向学生宣传假期大批量集中备案。办理办法:下载注册沈阳智慧医保APP,点击“学生异地”模块,选择“学生异地备案申请”,可通过上传原籍地身份证或户籍资料进行申报,须准确填写就医省市、入院时间等信息,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可持卡就医。学生异地菜单下,设置两个查询功能,可查询假期回原籍地备案审核信息和异地实习备案信息。
3.临时外出持卡就医备案。如学生需在备案地(实习地、原籍地)以外地区就医治疗,本人或代办人可通过申请临时外出备案方式,在异地实现持卡就医。备案方式一:登陆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链接http://ybj.shenyang.gov.cn)进入异地就医专区(页面最下方),点击跨省临时外出持卡就医网上备案申请,按提示步骤进行临时外出备案申请。备案方式二:登陆沈阳智慧医保APP,使用“临时外出”功能,进行临时外出备案申请。此备案暂不支持省内持卡就医直接结算。
二、待遇执行方式
1.异地实习和假期回原籍地的学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执行就医地目录,沈阳市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垫付费用(含省内已备案费用)手工报销执行我市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跨省持卡就医直接结算支付比例按照我市学生人员类别,对照就医医院等级,起付标准不执行免起付和差额起付待遇。其中,一级医院起付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院起付3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医院起付400元,报销比例75%。
2.临时外出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标准为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50%。
3.2020年7月1日(含)以后住院治疗的,未持卡就医报销标准按照上述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异地实习和假期回原籍地的学生备案后,在省外可持卡直接结算,在省内需持相关手续报销。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规定办理,沈阳市医保局咨询电话:024-62161713。
2.使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须开通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可在备案地自主选择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si.12333.gov.cn)可查询直接结算医院名单。
3.学生假期仅包括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周末及病假、休学等非在校时间。
4.异地实习备案期限按学校申报的实习时间为准。假期回户籍地备案自动默认两个月时间,逾期自动失效,不需另行办理。上述备案期间,不影响在沈阳市的医保待遇。
5.社保卡激活方式。异地持卡就医社会保障卡需确保卡处于激活状态。社会保障卡可在沈阳医保中心服务窗口、自助机器激活,也可在我市定点药店、定点医院激活。还可通过下载沈阳智慧医保APP远程刷脸开通服务。
6.异地住院遇到问题处理方式。在备案成功情况下,一旦入院读卡失败,可按如下步骤解决问题,第一步联系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处理,排除医院端故障;第二步由医院将患者信息、报错内容和日志等,报告就医地医保部门,检查并排除就医地系统故障;第三步就医地与沈阳医保部门沟通协调处置,检查并排除参保地系统故障。就医学生只需等待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就医地经办机构反馈的处理结果,无需返回参保地。
7.线上申报事项将纳入沈阳市医保征信档案管理,如有虚假申报、欺诈骗保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个人责任。
附:沈阳智慧医保APP下载二维码,已经有沈阳智慧医保APP的安卓手机重新下载。苹果商店审核更新慢,新版本稍晚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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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