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假前和假期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寒假假期和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按照省安委办、教育厅等部门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寒假假前和假期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全校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整体安全观,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治理体系建设,守住红线底线,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和干事忠诚担当的精神,把抓好安全工作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原则,落实“三管三必”要求,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切实做好安全各项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落实工作。要明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上下协同,群防群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假前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所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机房、库房、经营场所及校园周边等各个部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防火防盗、食品卫生、校舍、水电暖气等基础设施、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等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真正做到检查“无漏洞、无盲区、无死角”。排查工作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要全员动员,周密部署,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登记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各单位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在假前对师生员工集中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要结合冬季易发多发安全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寒假用水用电、用火用气、交通出行、防盗防骗、人身财产、风雪天气、健康饮食、燃放烟花等安全常识教育,切实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素养。特别要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用电、生产实习、财产安全等教育管理,保障校内师生安全。要加强学生的冰上行走、冰雪运动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和人身意外事故,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严防拥挤踩踏或其他公共事件。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防止假期及春节因暴饮暴食、不良作息引发疾病。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提醒预警,使师生树立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和应对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安保工作,落实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巡逻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学生管理部门要准确掌握寒假学生离校、留校情况,对留校学生要进行登记备案,关注其生活、学习、勤工俭学和校内外活动安全,做好相应服务与管理,严格落实假期作息时间和留校纪律。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排查进出学生公寓人员,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及留宿。假期严禁开展易燃易爆实验,严禁学生单独进行实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危险化学品存储管理,严禁私自携带和使用。对于假期在校内生产经营、维修施工等活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易燃树木和物品的清理,特别春节期间要加强巡查巡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假期严格控制各类大型活动及集体活动,如必需组织要经主管领导审批,组织单位必须周密部署,制订安全保障方案,活动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发生意外事件。
五、强化应急准备,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掌握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加强“三防”等应急处置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定期开展示范演练,确保危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反应,科学处置。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科学决策,妥善处置,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负面不实炒作。
六、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职责
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重点要害部位要有专人值班值守。值班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处置。同时立即上报学校,严禁发生重大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情况。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安全巡查,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如遇到问题或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报警。
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25496100
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5日
发布部门:党委保卫部(公安处)
发布日期:202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