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教育厅2016、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2019]74
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6、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辽宁省教育厅2016、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6、2017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2016、2017年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并经批准的其它年度项目。其中:
1、2016、2017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2、2016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二次结题。
3、2017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4、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二、结题方式
1、结题方式分为验收结题和免验收结题。
2、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2015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结题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2015年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的通知》、《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中的各类科研项目免验收结题条件和结题方式、验收结题的材料要求和结题方式相关要求对本部门项目是否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结题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注:经评审专家审查,不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2017年度项目参加2020年最后一次结题;2016、2017年度创新人才结题参照原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标准执行;2016、2017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结题参照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中的结题标准执行;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按照申报时要求执行。
三、其它要求
1、验收结题依据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附件9)中的结题标准及《申请评审书》中提出的经费预算,审核评审该项目的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2、项目的“经费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到校财务处财务二科审核,团队和人才的经费决算表按要求办理相关部门或部门负责人章、其他类别的经费决算表只盖财务专用章后(学校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放入《总结报告》或《结题审批书》。申请免验收结题项目的“经费决算表”需装订在《免验收结题申请表》后第一页。经费使用与原预算有较大出入的,需附经费使用说明。
3、佐证材料中包含《申请评审书》。
4、各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确保佐证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在佐证材料部分加盖部门骑缝章。
5、上报的电子版文件夹名称为学院名称,每个项目建立子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命名(张三+基础/重点攻关/青年/服务地方+理工/人文),包含word版《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结题审批书》、《总结报告》、pdf版佐证材料,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6、验收结题和申请免验收结题项目均需填报《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和《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7、所有结题材料作为存档使用,不再返还。
四、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1、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完成成果。
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及创新性。
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4、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学风是否严谨。
5、创新团队验收内容包含人才队伍培养情况。
6、创新人才项目验收内容包括个人成长情况。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部门科研秘书于2019年12月10日10:00前,将本部门结题材料(其中纸质材料5套)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科(行政楼210)。
联系人:王艳王雷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2016-2017年在研项目统计表
2、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
3、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
4、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
5、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总结报告
6、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
7、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8、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9、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
10、2009版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
发布部门: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