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的通知
[2019]75
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的通知》(沈工大党发[2017]11号)文件精神,拟对2019年学院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进行申报及审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学科(专业)建设类:专著部分;
(二)平台、团队、人才类: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部分;
(三)项目、专利及成果转化类:横、纵向科研项目、发明专利授权部分;
(四)成果奖励类:科研获奖部分;
(五)论文及引用类:科研论文及引用部分(仅包含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类论文)。
二、有关要求
(一)2019年学院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申报,须符合沈工大党发[2017]11号文件有关条件要求。
(二)各学院(部门)应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严格审查,学院(部门)公示,统一上报,不接收个人上报材料;
(三)学院(部门)上报2019年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两个部分,其中佐证材料主要包括:
1、专著类奖励,须提供专著原件及出版登记表(学科处已认定)复印件各一份。
2、成果类奖励,我校作为合作申报单位获得的科技奖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横向项目,结题并提交验收后才可申报奖励;
4、论文及引用类奖励须提供以下材料:
(1)论文发表期刊的首页、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内容页复印件;
(2)论文检索证明、SCI检索论文须同时填写并提供中科院JCR分区和JCR分区证明;
(3)论文引用的原论文及他引论文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发表及检索信息);高被引科学家及高被引论文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四)请各学院(部门)将统计、审核、汇总、公示后认可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2月2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综合管理科(校部210室),所有汇总表电子版公文流转至科技处宁茜茹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游、王雷、潘磊
联系电话: 25496037 25496036 25496038
附件:
1、2019年学院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专著申报汇总表;
2、2019年学院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科研平台、团队申报汇总表;
3、2019年学院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19年学院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横向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19年学院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发明专利申报汇总表;
6、2019年学院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科技奖申报汇总表;
7、2019年学院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论文申报汇总表;
8、2019年学院科研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论文引用申报汇总表;
9、《关于印发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的通知》(党发[2017]11号)。
发布部门: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