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推荐辽宁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9]37
各相关部门及专家:
按照辽宁省科技奖励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推荐辽宁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19〕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我校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作风、职业道德,学风端正、认真严谨,秉公办事,客观公正,热心科技奖励事业,敢于承担责任。
2.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一线科技工作者,或者具有科研工作经历、现任正处级以上职务的科技管理人员。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在职,身体健康。
4.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和我省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为行业公认的权威专家。
5.能够按时出席省科技奖励评审会议或参加其他有关评审工作。
二、推荐要求
1.本次推荐无专业限制,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推荐优秀的评审专家,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的单位限申报8名专家,具有博士点的单位限申报4名专家,其他二级单位限2名专家,已入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本次也需重新推荐。
2.优先推荐优秀专家、学者,特别是已经获得国家和省科技一、二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以及国家和省立项课题的主持人。
三、推荐工作流程
1.二级推荐单位需按附件格式填写《辽宁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于2019年6月18日前将纸质汇总表报送科技处科研科(机关楼210房间),同时在校内协同办公系统发送电子档公文到科技处王艳。
2.联系人: 王艳 王雷
3.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辽宁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2.2009版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
科技处
2019年6月6日
发布部门: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