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36
辽阳分校、沈阳校区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才保障,依据《沈阳工业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沈工大校发[2018]62号)及《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沈工大校发[2019]69号),现就2019届毕业生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岗位设置
1.二级学院要根据学生特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科研工作之中,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
2.科研教师、科研团队、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都要根据科研项目实际设立适量的科研助理岗位;
3.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项目的基本要求:科研项目或转化项目适宜学生参与,岗位数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科研助理聘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
4.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填报《沈阳工业大学2019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
二、科研助理岗位申请
1.申请条件:2019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或未就业毕业生优先;
2.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4日(周二);
3.申请流程:
(1)学生报名:有意愿报名的学生需要参考《沈阳工业大学2019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汇总表》(附件1),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上交课题或项目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审批:课题或项目所在学院负责对报名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填报《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
(3)科技处审批:科技处负责对《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2)进行审批。
三、相关要求
1.学院负责留存《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2)原件备查,复印件于2019年6月6日下班前,上交招生就业处,同时上交科研助理申请在校保留档案的申请材料;
2.学院将《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6月5日下班前,送交科技处备案,同时使用协同办公系统发送电子版邮件至科技处潘磊。
科技处
2019年5月28日
发布部门: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