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58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科协组函人字〔2019〕243号)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工作、青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开展短期访问、交流,与国际同行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走近国际科技前沿,拓宽国际科技视野,把握世界科技大势,打造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省科协决定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资助对象为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在站博士后和青年科技人才(包括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副教授和副研究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在读博士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1年6月30日(不含延期毕业情况),在站博士后出站时间不早于2021年6月30日,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7月1日)。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以上。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候选人1名。
三、实施原则
(一)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组织力。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在中国科协第九届常务委员会青年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中国科协和各省级科协要充分调动科协基层组织作用,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专家荟萃、学科覆盖广泛、视野宽阔、国际交流密切的特点,为国内外青年科技人才互访交流提供理论指导、经验支持并努力牵线搭桥。
(二)充分发挥科协基层组织作用。青年科技人才根据自身特点,在导师、专家指导下,与在研课题和团队需求有效衔接,选择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量身制定交流方案,保障质量和效果。
(三)充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中国科协对入选者予以5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保证入选者潜心钻研、开展交流。鼓励推荐单位或候选人所在单位予以配套经费补贴或支持,延长入选者访问、交流时间。
四、工作程序
(一)提名申报。
各部门在推荐提名过程中,由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单位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产生候选人,上报至校科协。校科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1名拟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推荐资格,所缺名额按评审结果顺序增补。
(二)上报评审。
校科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1名拟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推荐资格,所缺名额按评审结果顺序增补。由校科协将候选人材料上报至省科协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产生拟推荐人,推荐至中国科协。中国科协评审后,产生入选者。
(三)立项实施。
针对入选项目,省科协与中国科协签订项目合同,中国科协将资助资金拨付至省科协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省科协和学校指导入选者选择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制定访问、交流计划,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推荐、沟通联络、协调保障工作,开展交流。入选者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
五、报送材料要求
1.《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请勿另附封面。
2.申报人所在部门出具的候选人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
请于2019年10月16日前,将以上书面材料报送至校科协(校部210室),电子版公文流转至科技处宁茜茹处。
联 系 人:潘磊 宁茜茹
联系电话:25496038
附 件: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
沈阳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部门: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