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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及细则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9-24

一、招生规模

2018年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向我校新下达15个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招生:由学校组织第一、第二临床学院成立初审专家小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综合考核。

三、报名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

(2)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入学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

(3)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师,原则上所报考博士专业应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相对应(专业领域一致即可,如外科、内科等)。

6. 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阶段)》)人员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不符合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

7.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

(2)WSK(PETS 5)考试合格;

(3)雅思≥6.5或托福≥90;

(4)GRE≥305/1200;

(5)GMAT 成绩 600 分及以上;

(6)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考生未达到以上水平者原则上不接受申请。

四、报名

达到报考“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考”制)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于2018年6月20日前登录“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0.47.245.63/zsgl/bswb/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加入QQ群(“2018大医专博申考” 群号码:781573824)。本人填写《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科研成果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于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将纸质版及同佐证材料及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上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材料要求A4纸按顺序左侧装订),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dyyjszs@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材料准备如下:

1.打印版《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3.《汇总表》;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即汇总表中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复印件;

5.各类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截屏打印);

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复印件;

②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位网查询并截屏打印)、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

③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8.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培养类型证明(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及拟授予学位证明(主要内容为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技能+理论),如通过拟授予XX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本校学生不需提供材料)。

9.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单位提供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证明(具备中级技术资格考生可不提供);

1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证书)及所在单位开具的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明(需写明最高专业技术资格)。

12.《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须报考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推荐人亲笔填写并签字盖章)(附件3);

13.《大连医科大学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4);

1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15.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16.考生自我评价 (可填写专业背景、临床综合能力、临床科研能力及其他可展现具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的内容;必须填写如录取是否可保证在读期间按照培养要求进行学习,其中包括不少于18个月的临床实践培训,含担任住院总医师工作不少于6个月。);

17.《大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本人打印及复印材料按上述顺序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考生提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且保证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参加我校2018年普通招生考试考生无须提交重复材料。申请材料一经递交,不予返还。

五、初审

学校组织第一、第二临床学院成立初审专家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科研工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临床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书及其他情况综合考虑,初步评价考生是否具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条件、潜能及素质等,并签署是否同意进入综合考核。

原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初试分数线(英语50 分、初试总成绩180 分)考生可直接获得综合考核资格。

每名导师名下获得综合考核资格考生不超过2人(不含原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成绩达到初试分数线考生)。

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6月26日,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及临床综合能力考核2部分。

1. 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是否合格)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

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2.临床综合能力考核

以面试为主,考核专家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加入笔试或临床技能考核。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考生做5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内容可包含教育背景、专业背景、临床综合能力、临床科研能力及其他可展现具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的内容)。

考核小组结合考生自我介绍对考生进行外语、专业知识和临床综合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尤其应注意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条件、潜能及素质等。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妥善留存备查。面试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知识 (20分)

考核对专业知识的整体认识,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

(3)临床综合能力(30分)

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临床技能、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及临床科研能力等。

(4)综合素质(30分)

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临床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七、录取

1.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入学报到时向研招办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导师名下排名其次者获得拟录取资格。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按照新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上报教育部备案,备案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八、监督机制

1.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纪检举报信箱:dy_jjjc@163.com

研究生院申诉电话:0411-86110153、0411-86110157

研究生院申诉邮箱:dyyjszzs@163.com

研究生院联系人:刘明川

九、其他

1.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需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不少于18个月的临床实践培训,其中担任住院总医师工作不少于6个月。

3.如在培养过程中或学位授予工作中,无法达到我校相关规定,则按照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4.学校不进行统一体检,考生下载《大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自行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或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前将体检结果交我办。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6)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附件7)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5.本办法由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6.本内容中如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0411-86110153、86110157

传真:0411-8611015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09房间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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