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临床技能考核。复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
2. 复试比例: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2~1:1.5左右。
3. 复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专业课笔试权重45%、综合面试(考察二级学科临床综合素质、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外国语听说能力)权重40%(其中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权重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权重5%),临床技能考核权重15%。
二、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在复试前由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由资格审查小组完成,并认真填写《考生资格审查表》。
审查材料包括:
统考考生:
① 复试通知书及准考证原件;
② 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 学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所在学校或所属单位盖红章,密封提交)、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
⑥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 复试通知书原件(考生服务系统中下载)。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如发现考生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确实有误,在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后,须向大学提交修改相关信息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报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录取时不得更改。
2.考生基本素质审核: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②身心健康情况;③根据报考类型填写实习、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获奖情况、学术成就等方面情况;④职业规划等方面情况。
3.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课水平,考试时间为2小时。
4.临床技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技能。
5.综合面试: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临床专家组成。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安排:2018年4月2日(周一)——4月10日(周二)
复试地点:东直门医院(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5号)
复试安排(初步):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参加人员 |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
4月2日(周一)上午8:00-10:00 |
东直门医院教学楼四层6教、7教 |
全体复试考生 |
复试说明会 |
4月2日(周一)上午10:30-11:00 |
东直门医院教学楼五层阶梯教室 |
全体复试考生 |
基本素质审核 |
4月2日(周一)下午1:30-5:00 |
东直门医院教学楼四层会议室、四层5教 |
全体复试考生 |
专业课笔试 |
4月3日(周二)上午9:00-11:00 |
东直门医院教学楼五层阶梯教室、四层6教、7教、二层1教 |
全体复试考生(考生须带第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
综合面试、临床技能考核 |
4月2日(周一)—4月10日(周二) |
东直门医院教学楼(具体另行通知) |
全体复试考生 |
交体检报告、 选导师 |
4月9日、10日 |
东直门医院教学楼(具体另行通知) |
全体拟录取考生 |
其他具体时间与考场安排详见东直门医院教育处研究生公告栏(教学楼二层)。
四、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根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按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该专业全部复试考核环节结束后,在我院教学楼二层研究生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五、体检
复试考生体检由教育处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按教育部体检标准执行。
办理体检手续地点:东直门医院门诊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