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大学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所有专业博士生招生均遵循北京大学医学部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申请-初审-复试”制。具体选拔办法如下:
一、申请办法
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2017年10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或交送至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
二、材料审核
1.中日友好医院教育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审核。
3.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审核结果,参照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原则,确定考生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三、复试录取
1.复试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1)专业英语和专业课笔试,具体内容由各专业决定。
(2)专业面试:按照医学部要求,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含导师)组成综合面试小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PPT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及科研计划书15分钟,回答问题15分钟。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等。每位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的权重分别为30%和70%。其中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课及专业英语各为5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每项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各学科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
3. 复试后各学科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及医学部研究生院。
4. 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5. 拟录取博士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大学医学部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8420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