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选等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在校、无工资收入)基本学制内我校注册在籍的研究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心理素质健康。
2.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成绩排名在本学院或本学科前50%以内(含50%),且全部课程首次考试成绩无不合格。
3.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科研能力显著,成果突出,具体要求如下: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辽宁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1篇,且被SCI或EI检索。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辽宁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除导师外,学生排名第一)1项。
三、评选计分办法
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和社会工作等占比10%;科学研究能力占比90%。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占比30%;科学研究能力占比50%;创新实践项目及竞赛占比12%;德育、文体活动及社会工作占比8%。
详见《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
四、奖励名额及金额
2018年辽宁省下达给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1人,每人奖励3万元;硕士21人,每人奖励2万元。按各学院人数比例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 院 |
奖学金 名额 |
|
序号 |
学 院 |
奖学金 名额 |
1 |
理学院 |
1 |
6 |
软件学院 |
1 |
|
2 |
机械学院 |
3 |
7 |
土木学院 |
2 |
|
3 |
材冶学院 |
5 |
8 |
化工学院 |
3 |
|
4 |
髙镁学院 |
1 |
9 |
矿业学院 |
1 |
|
5 |
电信学院 |
3 |
10 |
管理学院 |
1 |
|
合计 |
21人 |
注:
1、如果学院符合申报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的人数不足所分配的名额,则多余名额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申报者整体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评定。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不进行分配,由材冶学院和化工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提交到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1、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由研究生本人自愿申报,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时间:博士研究生为当年的7月10日、硕士研究生为当年的10月10日。
2、9月16日前,申报者将参加创新实践类竞赛及德育、文体、社会工作等情况进行网上提交。提交方式:登入研究生院网站—博士及硕士研究生登入-工作记录管理-2018年奖学金申报,在其中“记录内容”栏内填写相应内容,同时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以WORD形式提交附件。
3、 9月18日8:30-11:30时,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含电子版)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到所在培养学院教务办,同时请携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以便核查。
六、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研究生院将创新实践类竞赛和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项的得分提供给相关学院。
2、10月10日前,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并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10月16日9:00-11:00时,各相关学院将学院内公示无异议的 “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见附件2)、“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排序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及“学院奖学金评审总结”(含电子版)以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院204房间。
4、10月22日前,研究生院将相关学院上报材料汇总,并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最终确定“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同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