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预算的通知》(财教)[2018]38号)《关于下达2018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现开展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工作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对照《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上报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评审对象为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学生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推荐、研究生处公示、评审领导小组评定、全校公示、上报等六个步骤。
1.申请期(9月13日—9月20日)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并上交《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每年学费收据原件、《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册》(附件3),以及所有材料原件。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可同时申报,但不能兼得。
2.评审委员会初审推荐(9月20日-9月23日)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核实组织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初评合格学生名单,在研究生处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初评合格研究生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上报至评审领导小组。
3.评审领导小组评定(9月23日—10月10日)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复评合格的研究生材料进行审定,按照量化考核排名确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拟推荐对象。
4.公示(10月10—10月15日)
评审领导小组的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5.上报及颁发奖学金(10月15日—11月20日)
本年度评审统一排名,根据后期吉林省文件的下拨名额最终按排名确定获奖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下发红头文件,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同时记入学生档案。
三、上交材料要求
1.《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上交打印版一式3份,填写时请参照《吉林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填表要求及注意事项》(附件2)。
2.上交学费交费收据原件。
3.上交《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册》(附件3),其中应包含课程学习成绩单(新生成绩单为研究生处招生办开具的入学考试成绩单)原件、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要求A4打印、白色封皮、胶装,一式一份。上交所有支撑材料原件。
4.2016级、2017级上交的材料应为研究生入学后所获得的相关成果,且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并在申报时用过的支撑材料不能用作参评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支撑材料。2018级上交的材料为大学阶段所获得的相关成果。
5.2018年9月20日上午11点前交到南岭校区研究生处107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相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