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奖励部分优秀推荐免试生。
一、总则
东北大学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分为申请制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申请制奖学金,符合相应条件即可获得)与评审制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评审制奖学金,符合相应条件差额评审)两种。学生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奖学金种类。
二、奖励名额
学校设置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名额为不超过150个,包括申请制奖学金和评审制奖学金。
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额度为1万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
(二)申请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本科学校为来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含分校、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0%(以国家推免库数据为准,下同);
(三)评审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科学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含分校、分校区)或就读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20%;
2、本科学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分校、分校区,或本科学校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含分校、分校区),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的推免生。
3、本科学校为其他院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的推免生(推荐排名第1者视为具备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参评学生应于9月28日前,填写并提交《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推荐排名、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报名功能开通24小时内完成拟录取确认工作,否则申请无效。
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材料(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通信地址:南湖校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东北大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浑南校区-沈阳市浑南新区创新路195号东北大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收件人及联系电话详见东北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章程附件)或未完成录取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学校将按照学院接收推荐生及校长奖学金申请情况确定各学院(部)奖学金指标情况,各学院(部)按照学校分配的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名额制定各学院评选细则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公布),认真组织评审工作。
3.学院须对获奖者名单进行公示,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其他
本通知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