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社会工作加分情况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字[2013] 9号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将2012-201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中社会工作测评项涉及到学生干部职务加分以及文体活动加分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 担任学生干部职务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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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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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研会主席、副主席
2.研究生学术交流中心主任、副主任,杂志主编、学报主编
3.院研会主席、副主席
4.班长、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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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优秀:按各学院该项加分细则第一档加分;
考核合格:按各学院该项加分细则第二档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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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研会部长
2.学术论坛部部长、杂志副主编、学报副主编
3.院研会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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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优秀:按各学院该项加分细则第二档加分
考核合格:按各学院该项加分细则第三档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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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研会副部长
2.院研会副部长
3.班级副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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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优秀:按各学院该项加分细则第三档加分
考核合格:按各学院该项加分细则第三档的一半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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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担任社团职务需提供主管部门考核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且优秀名额不超过该社团总人数的30%;班级主要干部由班级内部学生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2)校级、院级、班级学生干部任期不满一年不参与考核加分。
(3)担任两个及以上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如考核均为优秀的按最高分 1.2 计算,其它情况只按最高加分计算。
(4)学校及学院有关部门带薪金的助管、助理、兼职辅导员等不参加考核加分。
二、文体活动
由校级相关部门主办的文体活动并加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章,按各学院该项加分细则中校级加分方法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