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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 /2013-12-29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为发展南京农业大学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精神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欧名豪     吴   群

副主任:石晓平     胡会奎

委   员:刘祖云     刘志民     李   放    刘友兆     冯淑怡     蔡    薇     杨海峰

            两名研究生代表(待定)

 二、参评对象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脱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

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规权化加权平均位列同年级学科专业排名前50%;

(五)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具体参照如下)

1、博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在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目录(2012版)上公开发表一篇一类或者两篇二类或者三篇三类及以上的文章;

②      在南京农业大学自然科学核心期刊目录(2010版)上公开发表两篇二类及以上的文章;

③      在SCI、SSCI、EI等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文章;

④      参加导师科研项目(位于成员前五位)成果获省级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⑤      获得省级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资助;

⑥      参加全国性学术论坛,本人论文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⑦      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机构采纳;

⑧      以主持人或第一参与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⑨      硕士毕业论文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2、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在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目录(2012版)上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文章;

②      在南京农业大学自然科学核心期刊目录(2010版)上公开发表一篇二类及以上的文章;

③      参加导师科研项目(位于成员前五位)成果获省级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④      以主持人或第一参与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⑤      本科毕业学术论文获得省级优秀毕业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3、补充说明:

①      发表文章必须见刊,并以“南京农业大学”为名义,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②      获奖科研项目须能在南京农业大学科学研究院科研项目信息中查询到;

③      本年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后,下一年度再次申请者,仅认定其在获奖后至申报时期间成果(即成果不得重复使用申报同类奖项原则)。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一、二年级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三、四、五年级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具体的评审程序如下:

1、有志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初步评审,按适当比例差额提出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必须参加公开答辩,学院评审委员会以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等额推荐候选人名单;

4、学院等额推荐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核表》,学院填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和审核;

5、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材料,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具体申诉流程参照《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7、学校确定评审结果,并将评审工作情况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五、本实施办法由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实施办法自201212月起施行。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2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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