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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学年总结、学业奖学金评定、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 /2013-12-30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

研究生学年总结、学业奖学金评定、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通字[2013] 8号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矿大[2009]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09]2号)和《关于实施<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研字[2013]2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9月份组织开展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的学年总结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
1. 学年总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研究生应实事求是地回顾在2012—2013学年度内课程学习、科研素质、创新能力、社会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同时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2. 学年总结要通过研究生之间的相互交流,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增进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
3. 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研究生进行学年总结,并如实地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登记表》(该表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
1. 参评范围
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1级、2012级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委培、自筹经费、定向研究生除外)。
2. 评定比例和标准
 
优秀创新硕士
一等
二等
三等
硕士
研究生
比例
(学术型)
100人
20%
50% 
30%
比例
(专业型)
10%
40%
50%
奖学金标准
学费额度
+1万元
学费额度
+0.45万元
学费额度
+0.25万元
学费额度
 
博士
研究生
 
优秀创新博士(特类)
一等
二等
 
比例
 30人
30%
70%
 
奖学金标准
 学费额度
+4万元
学费额度
+1.2万元
学费额度
+0.8万元
 
注:(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奖学金与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合计比例为:学术型20%,专业型为10%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合计比例为30%
(3) “优秀创新博士”评选根据《关于实施<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
  3.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1)9月2日—9日: 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阶段。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提交学院(研究生及科研管理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者,硕士研究生视为接受三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视为接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2)9月10—29日:各学院组织评审并报送材料阶段。各学院根据奖学金比例和研究生个人申请,依据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组织评定。初评结果须在本单位以网络等形式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电子档(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校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研究生院3207):
A.《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B.《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表》;
C.学院按照择优顺序推荐的“优秀创新硕士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及其个人申请材料;
D.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总结;
E.《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修改稿。
(3) 9月30日—10月21日学校确定最终名单阶段。校研究生奖助办公室完成各学院初评结果汇总,并报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同时,报学校财务资产部。
三、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
1. 参评范围
研究生先进集体:2011级、2012级研究生班级、研究生参与的科研课题组等,评选条件可参照《中国矿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2. 评定比例和标准
校级先进集体15个,院级先进集体20个。校、院级先进集体的奖励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
3.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1)9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先进集体推荐工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执行》中的标准,并注意以下几点:  
A.突出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整合优秀人力资源,打造学术团队协作攻关,推动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B.具有一定的人数规模、在较长一段间内人员较为固定、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目标明确。
C.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学术、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成绩突出;
D.在学科点设立研究生党支部的研究生集体,一学年来研究生发表论文、取得科研成果的数量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参评“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2)9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电子档(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A.《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汇总表》(按照择优顺序依次填写);
B.《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登记表》;
C.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3)9月30日前研究生院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 研究生学年总结、学业奖学金评定和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学院应结合研究生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评议意见应力求准确、具体,评选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在评选中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 奖学金应主要用于改善研究生本人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如发现用奖学金请客等铺张浪费行为,除取消其获奖资格外,还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4. 凡在评选过程中因不负责任而带来不良影响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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