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我校《南京邮电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特制定“南京邮电大学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2、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细则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招办审核后对外公布。
3、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公布。经教育部审核后,向政审、体检合格且材料齐全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学院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1 |
070207 |
光学 |
30 |
2 |
080300 |
光学工程 |
37(含推免生3人) |
3 |
0809Z1 |
有机电子学 |
4 |
4 |
0809Z2 |
生物电子学 |
2 |
5 |
085202 |
光学工程 |
109 |
|
|
合计 |
182 |
三、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严格按工作细则规定组织复试,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1)复试前,学院须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统一进行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小组原则上至少由5名教师组成,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复试小组应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复试阶段材料各学院应至少保留三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
复试结束后,学院须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有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复试细则中须公布申诉电话和邮箱。
2、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5小时,专业课笔试原则上由研究生招办负责组织。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要求考生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介绍】
3、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为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之和。
面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小于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学院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
4、推荐免试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需要参加体检和师生互选工作。
5、破格复试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考生综合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50分,严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50分,严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要求参见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工作方案(http://iam.njupt.edu.cn/2018/0305/c6399a122418/page.htm)。
4、学院对本学院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党委负责。
5、学校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除支教生、国防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7、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8、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9、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10、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和拟录取考生的志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研究方向,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五、监督制度
1、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2、学院应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
3、学院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学院招办咨询电话:025-85866332;邮箱:iam@njupt.edu.cn。
学院检查小组电话:025-85866452。
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