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邮电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做好监督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 |
招生计划(含推免生) |
070207 |
光学 |
5人 |
080300 |
光学工程 |
25人 |
080901 |
物理电子学 |
10人 |
080902 |
电路与系统 |
21人 |
0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14人 |
080904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22人 |
085202 |
光学工程 |
51人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79人(含退役士兵1人)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非全日制) |
36人(含退役士兵3人)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39人 |
合计 |
302人 |
三、资格审查与体检
1.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03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00—15:00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到仙林校区电光学科楼B-322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考生须核实复试科目,领取院内调剂申请表,查看笔试考场座位号、面试及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通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
⑴初试准考证
⑵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⑶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 “国防生”提交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⑺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其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应届考生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非全日制考生如个人信息与审核不符或弄虚作假,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体检
体检时间:03月23日(星期五) 上午8:00-11:30
地点:仙林门诊部
体检前注意休息,饮食要清淡(不要吃荤菜、鸡蛋、牛奶、豆浆等)。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所有考生(包含推免生)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和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四、复试安排及要求
凡是达到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均有复试资格。已在我校调剂预报名系统中填写调剂意愿,经资格审查通过可以参加我院复试。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我院负责组织。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0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16:30。具体安排将于22日下午张贴在报到地点(仙林校区电光学科楼B-322)。
注意事项:考生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
2.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满分50分)
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03月24日(星期六)8:30~17:30。具体安排请见复试分组名单,将于22日下午张贴在报到地点(仙林校区电光学科楼B-322)。
考生须向复试专家组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英语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和报考专业)。参加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考生不必携带耳机。
3.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考生综合能力的面试时间为03月24日(星期六)8:00~17:00(12:00~13:00休息)。综合能力面试分专业同时进行,具体安排请见复试分组名单,将于22日下午张贴在报到地点(仙林校区电光学科楼B-322)。
考生须向复试专家组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其他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和报考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考生,请务必带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2)综合面试包括3-5分钟PPT介绍和回答问题环节。PPT内容:教育背景(毕业学校、专业、学分绩点、英语四六级等);学术背景(毕业设计、科研活动、竞赛、实践活动等)。考生须在复试前至综合面试组拷贝PPT。
(3)我院留存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在校学习成绩表等),原件请考生面试完毕自己携带。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可至电光学科楼A-327、电光学科楼B-322室等待和休息,面试期间请不要在室外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考生复试。
五、录取的基本要求
在复试工作中,我院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在笔试考试中作弊或违纪者将立刻终止考试,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并通报考生单位。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成绩要求: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同等学历加试:对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招生计划录取。
4.录取顺序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50分,严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在尊重考生调剂意愿的前提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至其他缺额专业(见院内调剂申请表)。
3)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扣除专业课二成绩)+复试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要求参见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工作方案(http://eoe.njupt.edu.cn/2018/0306/c9495a122555/page.htm)。
4)参加复试、未被我院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尊重考生调剂意愿的前提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至其他缺额专业。
5)如仍有缺额,我院将继续接受考生调剂,请关注学院公告。
5.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须参加导师互选环节。
六、复试监督及其他
1.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突发状况或疑问可拨打电话寻求帮助。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邮箱:yzb@nj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5-85866330;邮箱:jbxx@njupt.edu.cn。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办公室电话:025-85866951; 邮箱:dgxk@njupt.edu.cn。
2.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费事宜请查阅南京邮电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