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学院参加复试考生情况与招生指标
“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 学校分配的录取名额共107人(含保送生11人)。
“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学校分配的录取名额共107人(含保送生20人)。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全日制):学校分配的录取名额共260人(含保送生4 人,1名退役士兵计划)。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非全日制):学校分配的录取名额共65+5 人(其中5人是退役士兵计划)。
全院硕士生招生总数:全院招生总数544人(含保送生35人,6名退役士兵计划)。
三、复试专业、时间、地点、形式、流程(见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报到须知)
四、复试要求及录取办法
实行差额复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综合成绩(满分75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 + 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英语口语和听力50分、综合面试100分)。
复试基本要求为:(以下3点要求必须全满足)
专业课笔试≥50分,
综合面试 ≥60分,
英语口语和听力≥30分。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评分标准:按照英语等级及获证(奖)情况、理解能力、流利程度、发音准确度和内容准确度5项指标评分。
综合面试按照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学习或工作业绩、专业背景及发展潜力、综合素质等5项指标评分。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优”的录取原则。
2.经过复试,获得每个学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录取方法:对于“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各自排序然后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初试成绩高者。对于“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非全日制),按照第一志愿、调剂类顺序分类,同类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初试成绩高者。
4.由通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批准后方为正式录取。
5.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公示10天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6. 监督电话:025-83492422,025-85866330,
六、调剂原则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非全日制)未录满情况下接收调剂,接收电子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等相近专业的达到国家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