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南京师范大学2006年接收推免生申请须知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2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质优良,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名列本年级所有学生前10%之内(“国家基地班”、研究生院或“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可放宽到20%)。
3、本科阶段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优良。英语专业的英语水平须达到专业4级,其它专业的英语水平须达到国家CET-6级(2005年CET-6级考试成绩在440分以上)。有专业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项的,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但必须通过国家CET-4级。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参照英语标准执行。
4、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推免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部主页下载申请表,请于2005年10月12日下班前将填好的申请表及其它材料(统一用A4纸)寄达(或送达)拟申请专业所在院(系)研究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审核、复试:
①由院(系)对照申请条件审核申请材料,并于10月14日前通知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时请带上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CET等级证书(原件)等。
②复试时间为10月16日,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
③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于10月23-24日发放接收函。
④收到接收函的推免生须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办签发(加盖公章)的推免生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三、其它
1、本年度录取的推免生均作为国家计划内培养,如需定向的推免生,须由推荐学校和定向单位人事部门事先商定,并由相关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定向培养的公函。
2、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办通知精神,我校不接收下列几种类型的推免生,具体是:①专升本、专转本毕业生;②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③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④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本科毕业生。
3、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①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且还未撤消者;
②体育未达标者;
③经核实在推荐及接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
④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者;
⑤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者;
⑥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申请表下载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