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南京师范大学200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2

一、指导思想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立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部门及行业,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骤增。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从2004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2006年我校将招收60名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200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0049月之前大专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复试时还须加试刑法、民法两门课;

④已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三、报名

报名程序:所有考生必须先于101031日(8:0023:00)登录报名网站(www.chinayz.com.cn)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结束后,于1110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0611415日。

2、参加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②英语或俄语或日语;③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④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

五、录取

1、我校2006年的法律硕士拟招收60名。

2、我校200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只从参加 “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3、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4、入学时间为20069月。

六、录取类别及学费标准

参加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录取类别一般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为鼓励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我们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综合排名前5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予以公费录取。

法律硕士学制三年,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师大(随园校区)研招办

邮政编码:210097

人:王正平 

    话:02583598152  83598657

研究生网址:http://grad.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

200510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