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化领域农业推广硕士培养方案
为促进农业信息化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要求、培养方式、学位授予等环节的规范化,确保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农 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农业(林业、渔业)相关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 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管理、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农业推广、涉农企业等部门中与农业信息化相关的各种岗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2.培养要求:
(1)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农业信息化领域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农业信息化领域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的能力,能独立担负农业信息化领域的相关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入学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
(1)具有学士学位并从事二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三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
(3)大专毕业并从事四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的优秀人员。
2、报考人员须参加在职攻读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考试时间、科目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各学科综合、较宽口径的培养方式,要求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实行双导师制,由具有实践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
3、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四、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
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30学分。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必修环节。
1.公共课(10-13学分):
政治理论课 2~3学分
外国语 2~3学分
技术推广理论与方法 2~3学分
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 2学分
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 2学分
2. 领域主干课(10学分):
农业信息化领域的主干课程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干课程各培养单位均须开设,农业信息化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修完第一部分全部课程。第二部分主干课程分成A、B两个模块,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具体培养目标、研究生的工作需要和本单位条件开设A、B其中之一或A、B两个模块的全部课程,农业信息化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选择A、B两个模块之中的任意一个,修完该模块的全部课程。
领域主干课第一部分课程:
农业信息化导论 2学分
农业信息化进展 2学分
领域主干课第二部分A模块课程:
农业信息获取 2学分
农业信息处理与分析 2学分
农业信息管理与利用 2学分
领域主干课第二部分B模块课程:
农业系统工程 2学分
农业应用系统开发 2学分
农业信息化技术 2学分
3.选修课程(不少于10学分)
由各个培养单位根据培养目标、研究生的工作需要和各校条件自行确定。
每门课原则上不超过40学时。
4. 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应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检查等。
五、学位论文
1. 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农业信息化领域的理论、技术、管理问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领域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等。
3. 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难度和工作量。
攻读农业信息化领域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至少由2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应有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由3至5名专家组成。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六、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