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通知
相关考生:
根据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情况,部分专业可以接收少量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国家线考生的调剂。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填写《河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并于4月10日12:00前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闻天馆625)或传真至025-83787337。研究生院和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信息,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毕业学校、本科专业、发表学术论文、所获奖励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综合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依据《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复试细则执行。
一、调剂原则
1、计划有余缺的专业方可接受调剂;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的可申请转入专业学位,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不得申请转入学术型专业;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学术型专业之间调剂须前三门科目相同;
5、校内调剂申请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6、复试办法、细则与一志愿考生相同。调剂考生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面试,重点对考生知识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7、 凝聚态物理、力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等部分生源不足专业接收少量校外调剂生源。
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已申请调剂其他学校且接收“待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
二、调剂复试时间安排
1、申请截止时间:4月10日中午12:00前(传真自动接收,勿询)
2、确定参加调剂考生名单
请考生于12日下午登录硕士研究生复试确认系统(http://gs.hhu.edu.cn)查询、确认。
3、复试外语听力及笔试时间:4月14日晚上18:00-20:30
复试口语、面试时间:4月15日
接收调剂专业及名额(见附表)
附:河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附表
校内调剂计划
学院 |
类别 |
调剂计划 |
包含专业 |
水文水资源学院 |
学术型 |
2 |
城市水务 |
专业学位 |
3 |
水利工程 |
|
水利水电学院 |
学术型 |
21 |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土资源保护 |
专业学位 |
1 |
水利工程 |
|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
学术型 |
12 |
物理海洋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海岸带资源与环境 |
专业学位 |
2 |
水利工程 |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学术型 |
16 |
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道路与铁道工程(注:调剂计划中含与常工院联合培养2名) |
能源与电气学院 |
学术型 |
5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注:调剂计划中含与常工院联合培养1名)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学术型 |
34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专业学位 |
9 |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注:调剂计划中含与常工院联合培养2名) |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学术型 |
10 |
通信与信息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
专业学位 |
3 |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
|
机电工程学院 |
学术型 |
3 |
材料加工工程、水利机械(注:调剂计划中含与常工院联合培养2名) |
企业管理学院 |
学术型 |
4 |
社会经济统计学、低碳经济学 |
力学与材料学院 |
学术型 |
29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土木工程材料 |
专业学位 |
6 |
材料工程 |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学术型 |
9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 |
专业学位 |
4 |
地质工程 |
|
理学院 |
学术型 |
5 |
数学、统计学、凝聚态物理 |
商学院 |
学术型 |
11 |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情报学 |
专业学位 |
13 |
国际商务硕士、会计硕士、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
|
58 |
工业工程 |
||
173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
公共管理学院 |
学术型 |
8 |
政治学、高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 |
专业学位 |
29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
法学院 |
学术型 |
3 |
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
专业学位 |
9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术型 |
21 |
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中国哲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