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招委字〔2020〕5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健康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至上。严格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公平公正。
(三)质量为先。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标准,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做到择优录取,切实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调配各招生学院招生名额,审定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
2.各招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确定初试命题教师、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3.各招生学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成立初试科目命题小组,命题小组至少由2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人员组成,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1门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对命题人员开展政策、业务、保密、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4.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外语水平高。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考生身份验证、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平台操作等事宜。
5.各招生学院成立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招生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待考生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三、招生工作方案
(一) 考试方式
1.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考试方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考试采用的技术平台,并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
2.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考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二)考试时间
1.6月12日前完成初试,6月19日前完成复试。各招生学院具体考试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QQ群(群号:838067375)发布的通知。
2.各招生学院应在确定考试时间后提前2天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所有考生必须按照各招生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设备调试。
(三)资格审核
各招生学院应在考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考试。网络远程考试时,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 “替考”。
1.考生资格审核材料(提供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1份;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
(3)《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4)应届硕士生(含网上报名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研究生证原件1份、学校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可获学位证明的原件1份、本科毕业证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5)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6)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1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1份;
(7)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
(9)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
2.考生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6月8日前所有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将所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发送到各招生学院研究生秘书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夹以“姓名+考生身份证号”命名。
(四)考试内容
各招生学院要针对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科学设计考核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要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均采用线上考核方式。
1.初试采用线上笔试考核方式,科目包括1门英语和2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每科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复试。
2.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包括英语面试、科研基础能力面试、科研创新能力面试三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每部分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考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在综合考虑考生录取成绩、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实践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考试缴费
考试费标准为180元/人,缴费方式及时间请关注QQ群(群号:838067375)发布的通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考试设备要求
1.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考试,其中一台设备为电脑,用于拍摄考生正面,须全程开启音频和视频;另一台设备可以是电脑或手机,用于拍摄考生侧后方,须全程开启视频,关闭音频。考试全程请保证设备电量充足或外接电源线缆。
2.考试全程考生须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呈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口罩,头发不可遮挡耳朵、眉毛,不得佩戴耳饰;考生侧后方画面全程对准正面拍摄设备,须能够看到考生正面拍摄设备屏幕。
3.建议考生在宽带网络及相应的WiFi下完成考试。如确需使用4G网络,请保障4G网络畅通且不受闹铃、来电干扰,并注意留有充足的流量。
四、考试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保密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要求,所有涉密人员都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二)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三)各招生学院要加强考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各招生学院要逐一检查考生签订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
(五)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各招生学院应对本单位所有参与招生考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考试人员实行回避制,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考试工作。
(七)各招生学院考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六、公示
(一)我校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
(二)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位于西校区东石头楼
联系电话:0432-64806432
电子邮箱:dbdlyzb@163.com
举报电话:0432-64806344
举报邮箱:jijianwei@neepu.edu.cn
八、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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