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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药物化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江西中医药大学 /2014-04-11

 江 西 中 医 学 院

药物化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发展与趋向,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药物生产和管理工作的能力的高级药物化学专门人才。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该语种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掌握计算机技术,能将网络技术和专业办公技术应用于本专业的文献信息收集、整理及科技论文写作。

4、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积极参加体育、文娱活动,陶冶情操,具有健康的身体与心理。

二、研究方向

(一)化学药物及具有生物活性化合物的合成研究。从事抗肿瘤、抗菌、抗病毒、心血管等各种药物的合成研究和药理评价。

(二)天然药物活性成份研究。天然药物有效成份的提取、分离、结构鉴定、合成、结构修饰及构效关系研究,以及天然活性成分的资源开发和利用。

(三)药物制备新方法及新技术研究。利用有机化学中的新反应、新试剂、新理论和新技术,发展药物合成及生产中的新方法和新技术。比如不对称合成、手性药物合成、均相高效催化等。

三、学习年限及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课程学习为一年(两个学期),科学研究工作和撰写论文时间为两年。在职硕士研究生相应延长一年,一般不超过四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1、课程设置分位课及非学位课两大类,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学位课25学分,包括公共课10学分和专业必修课15学分。凡未修满学分或考试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一门课程补考仍不及格,不能申请学位。

2、非药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经考试录取为研究生后,按所在学科、专业要求,补学2门本科专业课。且须考试合格,但不记入学分。非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后,须根据不同学科,专业要求。补学有关专业本科生课程2-3门,且须考试合格,但不记入学分。

(一)学位课程 

马克思主义理论             4学分(90学时)

外国语                     6学分(216学时)

高等有机化学               3学分

波谱解析                   3学分

天然药物化学专论           3学分

药物合成反应               2学分

药物化学专论               2学分

近代有机合成基础           2学分

(二)必修课程

科研思路与方法学           2学分

数理统计学                 3学分

计算机应用                 3学分

(三)选修课程

线性代数                   3学分

生物合成概论               1学分

分子生物学                 3学分

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         2学分

天然化合物结构研究法       3学分

定量药物设计               2学分

现代色谱分析               2学分

定量构效关系(QSAR)      2学分

化学信息学                 3学分

此外,还可根据研究方向及课题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其他有关课程。

五、培养方式

(一)德育:

由研究生主管部门和研究生所在系(院、部)、科室及导师共同负责,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与政治思想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二)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一般应在第1学年完成(在职硕士研究生可延长半年)。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实际操作、讨论或自学等学习方法。课程结束时,均应考核评定成绩。  

(三)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的同时应广泛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研究课题,于第3学期末以前写出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在一定范围内作开题报告并报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课题研究过程中,应按计划由研究生本人定期在科室作阶段性报告。在读期间,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理论联系实际,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翔实,层次清晰,并有一定的独到见解,对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能够体现作者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相应的理论水平。

论文完成后,经导师及指导小组审核同意,方可推荐答辩。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审核工作。

(四)教学与社会实践

导师选定教材的某些章节,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硕士生写出完整的讲稿和教案,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给本科生作试验性上课,一般可安排20节课。给学生讲课前,应在教研室内先进行试讲,获得通过后才能上课,研究生在教学期间,还应参加辅导答疑、阅卷、批改作业等工作,总工作量约120学时,指导教师参加听课,并即时给予帮助,对其教学方法和效果应作出评估,给予成绩。根据不同研究方向的硕士生,还可参加一定临床实践、生产实践或野外实践等。同时应参加一定社会实践,其中生产实践应不少于3个月。

(五)文体活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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