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黑教师函〔2014〕89号”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师德长效机制建设,弘扬广大教师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根据今年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将开展全省高校教师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级学院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1、2)
三、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比例认真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推荐。学校组织“三育人”专门委员会联评,报学校党委审批,公示后,推荐至省教育厅。
四、呈报推荐材料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5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到学校工会。
五、有关要求
推选一个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按专任教师总数1%的比例确定。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20%。
附件:

牡丹江医学院工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