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配合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省签订合作协议,从省内高校选拔部分优秀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和优秀研究生导师通过国家留学基金渠道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访学,以扩大该群体人员的国际视野,掌握本学科国际前沿信息。该计划为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的子项目,申报人员条件必须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www.csc.edu.cn/Chuguo/3ab16a)要求。省教育厅初审申报材料后,8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采取用外语面试的方式进行联合评审,择优确定。现将选派计划和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及数量: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共20人。
二、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
三、申请条件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外语水平需达到《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的被录取人员,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4、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岁(196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2014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6日至4月2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最迟于4月21日由学院外事处出具便函,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国际合作处,《单位推荐意见表》也由外事处统一提交。
五、申报材料(见附件)
六、其它
项目资助金额:平均每人年16万元,包括国际往返旅费和在国外生活费、保险等,由国家和省财政厅承担。外语培训学费(书费、资料费)和宿费可从省教育厅下达给本学期的重点建设经费中支付。
项目管理:申请人的留学国别和留学期限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国别和期限确定,一经确定,不再更改。2014年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留学资格逾期自动取消。项目人员派出前必须和留学基金委及省教育厅签订协议,在国外研修期间所在学校为其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回国后必须在我省工作五年。被录取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国,不能因承担课题、工作脱离不开等原因随意放弃出国资格。
该项目由各校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处)根据申报条件和省教育厅学位办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遴选,由外事处指导申报并进行条件审核并报省教育厅。
注意:申请人需提交正式邀请函和有签名的外方合作者简历,应尽早与国外联系。
省厅联系人:杨昆,教育厅国际合作处,0451-53637875
华东,教育厅研究生处,0451-53607575
请学校各部门认真组织本年度申报工作,各相关申报人员务必详细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 ,按照要求在线填报提交确认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材料上报至外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外事处邮箱mdjmu2006@163.com。
工作中如有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与外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伟荣 2586(办) 13555017900
宁 燕 2002(办) 13766654655
邮 箱:mdjmu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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