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型及培养目标
招生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形式
各招生学科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类别
各招生学科均招收报考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一)非定向硕士生:入学前人事档案必须转入佳木斯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硕士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佳木斯大学,在报考前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注: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经确认,后期不再更改。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180人(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推荐免试详见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计划)仅作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通过其他语种国家外语相应等级考试,此成绩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或其他认证部门可查,任何阶段发现造假,将取消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在读学校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
(三)前置学历及学位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含全日制专升本);
口腔医学(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必须为口腔医学五年制本科毕业生,
往届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否则不准考或录取资格无效。第二学士学位不作为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有效条件。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麻醉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五年制医学本科可报考我校相同学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不接受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或其他合同履约期内人员报考。
3.除以上特殊要求外,报考我校代码“10”开头医学类的研究生,须具备医学类相关国家承认学历。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因考生阅读不当错误报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予修改,不退报考费。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学校代码:10222)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无需重复报名。
报名网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考点
※报名之前,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及有关要求,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如因考生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导致不能参加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自负。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院系所码、学科代码即对应了唯一的报考学院、学科及学位类型,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误报后果自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例如:
※临床医学(学术型):代码为“100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
(2)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按照有关报考要求必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以备用,并将验证报告或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数字准确填写在报名系统“备用信息”中。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就读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详见学信网网页上的“办理流程”;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有关规定。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二)网上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及按指定时间和要求上传材料,逾期错过确认,后果自负。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费不予退还。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不予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全国统一考试
1.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准考证:考生应当按照研招网考研日程,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3.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教育综合。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大纲参见教育部相关网站。
初试科目详见《佳木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初试成绩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4.复试:一般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相关安排。
八、录取、入学体检及导师
(一)录取
遵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将根据考生资格审查(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体报考规定条件,不与准考或不予录取;对不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学校确定录取后,预计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导师
考生报名时不选择导师,待新生入学后以师生互选的方式确定导师。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制及学费
各招生学科学制均为三年。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黑价联[2014]73号文件规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8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9万元。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奖助贷补体系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2023]7号执行(报考定向的硕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二、其他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要求,我校研究生部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和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
十三、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jmsu.edu.cn/
研究生招生考试联系电话:0454-861849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姜老师 袁老师 李老师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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