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根据《教学厅〔2017〕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冀招委研[2017] 2号)-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对复试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结合我所科研生产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确保我所对人才的需求。
(二) 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强化诚信评判,根据我所科研生产需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结果明确。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做好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复试及录取规则由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
(二)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由所复试工作督察组对我所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三)复试组由8-12名专家组成,复试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四)所教育学院负责组织体检、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和英语测试等复试工作,并指导复试全过程。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内容
1、英语测试(英语口语、听力和科技英语翻译);
2、综合面试;
3、诚信评判,包括对考生身份、作弊记录、学历学籍、答卷笔迹核对等方面的考查;
4、其它,包括身体状况、政审等。
(二)复试形式和计分办法
复试总成绩为50分,所占比例和考试方式如下:
1、科技英语翻译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45分钟,卷面成绩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2%,即 6分。
2、英语听力和口语采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8%,即4分。
3、综合面试需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培养潜质。每个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80%,即40分。综合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评分,按平均值计算综合面试成绩。
4、综合面试要有记录,结束后填写《通信测控技术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并给出评语和分数。
(三)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原则上按1:1.2确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
四、复试成绩认定
(一)复试总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24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违纪作弊或体检及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录取办法
(一)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考生最后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满分为50分;复试总成绩占50%,满分为5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一志愿报考我所的在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一志愿所内调剂考生和所外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并按此顺序依次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六、复试和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规范程序、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受理考试投诉(申诉部门:教育学院,电话:0311-86924245,邮箱:cti-jyxy@sohu.com,申诉地址:C8楼4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部门: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电话:0311-86928322 ,地址:C1办公楼203室)。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