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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点赞(0) 反对(0)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2006-09-22 14:39:43 阅读(0)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二)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三年工作经验者;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不少于两年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不少于五年工作经验;


(三)接收外校免试生的条件


1、武汉理工大学只接收全国重点高校(国家承认的有研究生院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武汉理工大学重点接收基础专业、艰苦专业的全国重点高校的免试生;


3、武汉理工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生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20日;


4、外校免试生必须参加武汉理工大学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5、外校免试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报名手续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2006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到网报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等手续。网上报名具体方式及具体时间请于2006年9月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public.whut.edu.cn/gd)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2)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和本校推荐的免试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2006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直接到武汉理工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等手续。网上报名具体方式及具体时间请于2006年9月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public.whut.edu.cn/gd)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4.没有参加现场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后果自负。


三、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2007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在考生办理现场报名手续的所在地进行


复    试:2007年5月在武汉理工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public.whut.edu.cn/gd


四、招生人数


2007年武汉理工大学拟招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学院,该招生人数包含本学院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五、相关事宜


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也可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public.whut.edu.cn/gd),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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