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站小编 武汉理工大学/2015-08-26

武汉理工大学2015

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各位考生:

  现将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见附件),请查阅。注意事项如下:

  1、网报时间:6月23日—7月11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认真核对填写内容,所有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作修改。

   2、现场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5日。现场确认地点为: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报考我校的本省或外省考生,可选择到武汉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武汉理工大学现场确认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106室)。网上报名成功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考生根据网报时填写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情况,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报考学院工办。以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最高学位认证报告,以无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最高学历认证报告。凡不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考生,即使联考成绩超过我校复试分数线,也不能作为我校的合格生源,不能参加复试和录取。

 

 

 
 
 
 
武汉理工大学
二〇一五年在职人员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

 
武汉理工大学简介
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进入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14年亚洲大学前100名排行榜,名列第49位;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2014-2015年度世界大学前400名排行榜,位居351-400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逾156万平方米,四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400余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5282人,其中专任教师2979人,专任教师中教授774人,副教授134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比利时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澳大利亚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3人,国家“****”16人、“****”1人,国家“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特聘(讲座)教授10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等专家328人。
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门类。现有本科专业87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重点学科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现有普通本科生37000余人,博士、硕士生1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
学校在新材料、建筑材料、光纤传感、新能源、交通与物流、机电与汽车、信息和资源环境等领域建有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光纤传感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5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等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和科技合作关系;聘请了300余名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客座和名誉教授。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获批建立了材料复合新技术与先进功能材料、高性能船舶关键技术、功能薄膜新材料的先进制备技术及工程应用等3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材料复合新技术国际联合实验室、环境友好建筑材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09年,学校与美国哈佛大学建立了纳米技术联合实验室(WUT-Harvard Joint Nano Key Laboratory),国际纳米材料技术创始人、美国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教授Charles﹒M﹒Lieber任实验室主任;2010年,学校与美国密歇根大学建立了新能源材料技术联合实验室;2012年,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建立高性能船舶技术联合中心,与意大利卡拉布里亚大学建立物联网技术联合实验室;2013年,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建立混凝土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与英国伯明翰大学建立智能装备联合实验室。2011年,学校进入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
近10年来,学校科技研发投入50多亿元,取得了一大批自主创新的重大技术成果。2010年以来,学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奖励12项。2014年,学校科技经费7.14亿元。学校在“武汉•中国光谷”建有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占地820亩。2014年,学校高科技产业销售收入14.71亿元。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先后培养了40余万毕业生,并在世界各地成立了68个校友分会组织。学校与原三校所属三大行业保持了密切联系,建立了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个行业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三个行业的219家大型骨干企业组成,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与三个行业互动发展的重大问题。
武汉理工大学60余载育人实践,形成了“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铸就了“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为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以智慧引领人生、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引领三大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卓越人才。“建设让人民满意、让世人仰慕的优秀大学”已成为学校崇高的大学理想和核心价值追求,将激励一代又一代武汉理工大人不懈地为之奋斗。

武汉理工大学二〇一五年
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共有三类: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包括21个工程领域,详见附录一。
2.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包括美术、艺术设计两个招生领域,详见附录二。
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详见附录三。
二、报考条件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学士学位。
(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2015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10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3.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全国联考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见附录四)
1.网上报名时间及办法
网报时间为: 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在此期间,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录五)、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录六)。
对“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格式标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见附件五)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认真核对填写内容,所有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作修改。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办法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至15日。
现场确认地点为: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报考我校的本省或外省考生,可选择到武汉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武汉理工大学现场确认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106室)。
7月12日至15日,网上报名成功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在现场确认时打印生成《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在现场确认时无法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此类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七),并于2015年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考生,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2015年10月15日起,报名成功的考生可登录报名 “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和方式
u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科目:
(1)        [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联考):由国家统一组织:
GCT命题依据是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2)        专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3)            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u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考试科目:
(1)        [联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由国家统一组织;
命题依据是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
(2)        政治理论:由学校自行组织。
(3)        专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4)            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u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试科目:
1 [联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由国家统一组织。
2外国语(英语):由国家统一组织。
 3政治理论:由学校自行组织。
4    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2.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51025日。详细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自行安排,请各位考生查询相关学院的通知。
五、资格审查
1、考生根据网报时填写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情况,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并于20151130日前,将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报考学院研工办。以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最高学位认证报告,以无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最高学历认证报告。凡不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考生,即使联考成绩超过我校复试分数线,也不能作为我校的合格生源,不能参加复试和录取。
学历认证: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位认证:登陆“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申请学位认证。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cscse.edu.cn),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需按照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自查签字确认。对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在接到学校的复试通知后登录报名“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录八,在表中“考生签名”一栏,亲自签字),本人签名确认后将《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无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
(2)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应认真核准考生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在考生电子照片上和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加盖公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不允许参加复试。
(3) 报考学院审核。复试时,考生须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满足相应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要求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机构出具的学位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到报考学院进行审核。学院须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学历(学位)、身份证等的真实性等进行资格审查,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在确认属实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认证报告和《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 “招生单位审核意见”栏签字盖章。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报考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不允许参加复试。
(4)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考生上交学院的资料进行审核,凡提供材料(含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与网报信息不符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招生人数
根据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我校各学位类别招生人数如下:
学位类别
招生人数
工程硕士
780
艺术硕士(MFA)
75
公共管理硕士(MPA)
50
七、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部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7651413
传真:027-87651476                  
网址:http://gd.whut.edu.cn/

附录一: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及考试科目(计划招收780人)
招生领域代码
及名称
考试科目
专业课参考书目
招生学院(代码)及联系电话
085204材料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材料工程专业综合
③   面试
不指定教材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01
027-87164677
(生物医学工程招生单位为新材料研究所, 027-87651853)
085230生物医学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医学综合
③   面试
医学综合包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高分子化学和组织学,其中生物化学为必选,无机化学、高分子化学和组织学三选一。
《生物化学教程》王镜岩,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无机化学》大连理工大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高分子化学》潘祖仁,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年;
《组织学与胚胎学》高英茂,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085239 项目管理
① GCT联考
② 项目管理专业综合(二)
③ 面试
《管理学原理》程国平、刁兆峰,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8
管理学院
003
027-87857938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类:含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① GCT联考
② 专业综合
③ 面试
1、土木类:《混凝土结构原理》(第4版). 沈蒲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土力学与基础工程》(第3版),赵明华主编,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工程项目管理》(上),乐云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
2、建筑类:《园林设计原理》、《建筑物理》、《建筑设计原理》、《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006
027-87165906
085239项目管理
① GCT联考
② 项目管理专业综合(一)
③ 面试
《工程项目管理》(上),乐云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
085234车辆工程
① GCT联考
②汽车专业综合
③面试
《汽车理论》(第四版),余志生,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5年1月
汽车工程学院
007
027-87859667
085229环境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环境工程专业
综合
③ 面试
《环境工程学》蒋展鹏,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008
027-87885647
085218矿业工程
① GCT联考
②矿业工程专业综合
③面试
《高等硬岩采矿学》童光煦,冶金工业出版社,1995;《资源加工学》王淀佐、邱冠周等,科学出版社,2002
085224 安全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安全工程专业综合
③ 面试
《安全工程学》何学秋主编,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0.6
085201机械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机械工程专业综合(一)
③   面试
《机械设计》彭文生主编,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机电工程学院004
027-87859166
 
085236工业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工业工程专业综合
③    面试
《工业工程-原理、方法及应用》胡宗武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
085207电气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电气工程专业综合
③ 面试
 
《电路》邱关源,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1999;     《自动控制原理》王万良,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第三版)彭虎,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
自动化学院011
027-87648418
085210控制工程
① GCT联考
②控制工程专业
综合
③面试
《电路》邱关源,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1999;     《自动控制原理》王万良,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第三版)彭虎,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
 
085211计算机技术
①  GCT联考
②  数据结构
③  面试
《数据结构》严蔚敏,清华大学出版社(C语言版),200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010
027-87216780
027-86582188
085212 软件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数据结构
③ 面试
1、《软件工程》,科学出版社,钟珞,袁景凌主编,2012年1月
2、 徐丽芳、刘萍译,《哥伦比亚数字出版导论》,苏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
085212软件工程(数字传播工程与新媒体技术方向)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信号与系统
③  面试
《信号与系统》刘泉、江雪梅,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版),2006年
信息工程学院009
027-87651806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含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物流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四个方向)
①  GCT联考
②  交通运输概论(一)
③  专业综合(面试)
《交通运输工程学》 沈志云,人民交通出版社
 
交通学院002
86581133
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船舶原理
③ 专业综合(面试)
《船舶原理》盛振邦等,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085239项目管理
① GCT联考
② 项目管理概论
③ 面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戎贤,穆静波,人民交通出版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船舶管理
③  面试
《海事管理学》郝勇,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航运学院012
86582958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综合
③ 面试
《设计学概论》尹定邦,湖南科技出版社,1999;
《艺术设计史》杨先艺,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年
《艺术学概论》彭吉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7第1版
 
 
艺术与设计学院
017
027-87885181
085206动力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动力工程专业综合
③  面试
《船舶柴油机》主编:钱耀南,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能源与动力学院005
027-86580952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交通运输概论(二)
③ 面试
《交通运输管理概论》徐大振,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综合
③   面试
《轮机概论》主编:王克,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
085201机械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机械工程专业综合(二)
③   面试
《机械设计》彭文生主编,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物流工程学院013
027-86569891
085240物流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物流工程专业综合
③  面试
《物流工程》姚冠新 赵艳萍 贡文伟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085239 项目管理
①  GCT联考
②项目管理专业综合(三)
③面试
《项目管理导论》殷焕武,王振林等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085216化学工程
① GCT联考
② 化学工程专业
综合
③ 面试
《化工原理》第2版,夏清,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物理化学》(化工专用)第五版,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化生学院015
87749300
 
 

附录二:艺术硕士(MFA考试科目(计划招收75人)
招生领域代码
及名称
考试科目
专业课参考书目
招生学院(代码)
及联系电话
135107美术
135108艺术设计
①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② 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③ 政治理论
④ 面试
1.《设计学概论》尹定邦,湖南科技出版社,1999;
2.《艺术设计史》杨先艺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年
3.《艺术学概论》彭吉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7
4.《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5.《艺术学基础知识》王次炤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06
艺术与设计学院017
027-87885181
 
 
 
 
 
附录三:公共管理硕士(MPA)考试科目(计划招收50人)
招生类别代码
及名称
考试科目
专业课参考书目
招生学院(代码)及联系电话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MPA)
①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②外国语(英语)
③政治理论
④ 面试
不指定教材
经济学院
016
027-87396017
 

附录四: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录五: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20~200 kB,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照片11后绩单和学位证上使用,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电子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20kB~200kB),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

附录六:
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                                                现场确认时间:
姓名
 
姓名拼音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工作单位名称
 
参加工作时间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工作岗位
 
考生身份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亲友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最高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最高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士学位
证书编号
 
招生单位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 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学位办〔2002〕34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由于以上信息虚假或错漏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三、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个人负责。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015年      
请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本人、照片及身份证件中信息后打勾并签字: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一致,进行现场确认。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得现场确认。
两名现场工作人员签名:                        
2015年              
                                   
现场确认点名称及地址:
注: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栏目请填写满足相应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要求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

附录七: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预 报 名 承 诺 书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网报编号              
本人为参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的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15年10月9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规定的时间        日到                   补验并修改本人
的身份证件信息;
3.我可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预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所交报名考试费不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现持证件名称:                        
现持证件号码:                        
联 系 电 话 :                        
网 报 编 号 :                        
 
新证件名称:                          
新证件号码:                          
 
考生本人签字:                
                                            
附录八:
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及城市:
姓名
 
姓名拼音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工作单位名称
 
参加工作时间
       
技术职称
 
行政职务
 
工作岗位
 
考生身份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亲友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最高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最高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士学位
证书编号
 
招生单位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 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学位办〔2002〕34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由于以上信息虚假或错漏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三、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我个人负责。
考生签名:           
                            
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省级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招生单位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相关话题/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