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17级、2018级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和《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我校现进行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在校2017级、2018级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凡符合申报资格及条件(详见《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者,由本人自主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到所在学院。各学院根据《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对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德育表现、获奖情况和学生干部加分等综合情况严格审核,由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公平、公正评选,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各学院评选名额按国家奖学金评选分配名额,各学院内部名额可作调整)。由校资助中心统一报送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批。评选名额为: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38名。(其中:2017级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9名;2018级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19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2017级实际在校生人数(人) |
可评人数(人) |
2018级实际在校生人数(人) |
可评人数(人) |
|
名额分配 |
30 |
1 |
51 |
2 |
注:2017级博士研究生由基础医学院进行评选;2018级博士研究生,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交临床医学院审核评分,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交基础医学院审核评分,最终由临床医学院和基础医学院共同评选。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
单位 |
2017级实际在校生人数(人) |
参考可评人数(人) |
2018级实际在校生人数(人) |
参考评选人数(人) |
基础医学院 |
81 |
3 |
78 |
3 |
公共卫生学院 |
57 |
2 |
65 |
2 |
口腔医学院 |
22 |
1 |
20 |
1 |
医学检验学院 |
22 |
1 |
28 |
1 |
临床医学院 |
307 |
7 |
332 |
7 |
麻醉学院 |
17 |
1 |
15 |
1 |
药学院 |
61 |
2 |
62 |
2 |
影像学院 |
26 |
1 |
29 |
1 |
护理学院 |
7 |
1 |
3 |
1 |
生物与工程学院 |
11 |
11 |
||
法医学院 |
6 |
5 |
||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
3 |
3 |
||
运动与健康学院 |
5 |
9 |
||
医学人文学院 |
5 |
5 |
||
总计 |
630 |
19 |
665 |
19 |
注:护理学院、生物与工程学院、法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医学人文学院6个学院学生总数2017级为37人,2018级为36人,按比例可每个年级评1人,因此由上述6个学院组成联合评审委员会共同评出每个年级一名获奖同学。
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9月11日(周三)
通报各学院、2017级、2018级统招博硕士研究生和导师有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文件精神,知晓率达100%。
二、9月18日(周三)下午5时前
符合申请资格及条件的学生,本人自主申报,个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表》(详见附件),详细填写本人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提出充分的申请理由;导师在推荐意见栏签具推荐意见,加盖所属教研室公章。
申请人须提交在读期间已发表的论文原件,如为SCI,需到贵州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馆(贵阳市安云路樱花巷20号,电话0851-86857716、86824872)进行文献检索,并由该所参考咨询部出具《论文收录证明》,同时查询影响因子。
申请人务必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表》及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德育积分卡原件、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申报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各所属学院(2017级、2018级博士研究生统一交到基础医学院),逾期提交均不予受理。
三、9月20日(周五)下午5时前
各学院依照申请人学习成绩、论文成果、表彰获奖等情况组织整理材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情况如实向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列表推荐参评(推荐名额不限),由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对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德育表现、获奖情况和学生干部加分等综合情况严格审核、讨论,公平、公正按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等额评选,评选结果在各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9月24日(周二)中午12时前
各学院送交附表1、2、3、4、5(加盖各学院公章)及附表电子档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毛羽 电话:86908853,QQ邮箱:403345899@qq.com
五、9月26日(周四)
研究生院整理汇总各学院评选结果及材料,严格按照《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进行审核,并将评选名单挂研究生院网页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毛羽 电话:86910148,QQ邮箱:403345899@qq.com
六、10月8日(周二)
研究生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报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经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教育厅。
※ 填表要求:(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
附表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表》为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基本情况及个人申请理由为申请人本人填写(字数250字左右)机打宋体小四号字,申请人签名必须为手写。填写内容除签字需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推荐意见栏为导师填写(字数100字左右),推荐意见及推荐人签名必须为导师手写。加盖教研室公章。推荐人必须是申请研究生的导师,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评审情况栏由各学院手写评审情况(根据每个学生具体情况填写,不得重复,字数不少于60字)。
基层单位意见栏由研究生院统一填写。
注:《申请审批表》不得有涂改。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研究生申请开始,到导师推荐、学院评审情况、基层单位意见、院内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校内公示,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扫描件。
附表2、附表3:《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为A4纸双面打印,机打宋体10号字。
附表4、附表5:《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评分汇总一览表》、《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为A4纸双面打印,机打宋体10号字。(填写按照填写范例)。
请严格按照评选细则及日程安排进行评选工作。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修订)》
2、 附表1、2、3
3、 附表4
4、 附表5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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