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国科大有关通知文件,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即日起开始接受申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和研究所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考核成绩优良;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热心公共事务,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7.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含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等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直博生一、二年级按硕士资格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学籍注册的培养层次参与评选,当年秋季转博生可选择按照硕士申报,由申请人自行确定。
四、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五、申请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研究生请查看附件有关规定,并主动提交申请,填写《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
申请者请准备口头汇报,请按照申请表中所列内容准备报告,突出亮点工作。具体答辩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保持申请表中邮箱、电话等联系渠道通畅,因未查收邮件或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负。
2.研究所经公示后成立的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文件要求完成初选,初审结果在研究所内公示5天。
3.所内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报国科大审定,国科大对研究所上报的结果进行审定并公示。
4.国科大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发放奖学金。
六、材料提交
有意申请者请在10月14日17:00前提交一份纸质版申请材料至研究生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hem@wh.iov.cn(邮件标题:国家奖学金申请--姓名)。逾期没有提交视为放弃。
本年度奖学金申请及评审工作依据科武病字[2018]71号文《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关于修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展,此文将在研究所1号、2号、3号楼公告栏进行张贴,供各位同学查阅参考。
联系人:何满 027-8719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