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民大发〔2014〕12号)和《中南民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助办法》(民大发〔2014〕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生源奖学金和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源奖学金
1.申请对象
2019年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生源奖学金,同时还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复试合格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
(2)本科就读高校符合表一所列奖励标准中“考生来源”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包含所列高校设立的独立学院。
(3)起始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奖励标准:
我校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励。
考生来源 |
推免生 |
第一志愿录取奖励金额 |
调剂录取奖励金额 |
备注 |
985高校 |
10000元 |
10000元 |
5000元 |
985高校名单见附件1 |
211高校 (含本校推免生) |
8000元 |
6000元 |
3000元 |
211高校名单见附件2 |
博士授予权高校 |
6000元 |
3000元 |
1000元 |
本科相关学科有博士点,否则第一志愿录取按“硕士授予权高校” 奖励。 |
硕士授予权高校 |
4000元 |
2000元 |
|
本科相关学科有硕士点。 |
3.申请要求:
申请生源奖学金的考生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生源奖学金申请表》一份(附件3)。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来源为博士或硕士授予权高校的,须提交本科毕业学校博士或硕士招生简章一份(可以在本科毕业学校网站下载)。中南民族大学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供招生简章。
特别提示:毕业于博士授予权高校和硕士授予权高校的考生,本科就读专业与硕士录取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本科就读专业有相对应的博士点或硕士点方可申请。
二、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
1.评定对象
2019年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民族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该项奖学金涵盖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6个二级学科专业。
2.奖励标准
每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9月30日(周一)前向本学院提出申请,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所报材料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2.各学院确定本单位获奖考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生源奖学金获奖统计表》和《中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民族志愿类奖学金获奖统计表》,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15日(周二)前报送研究生院(部)4号楼302-2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研究生院(部)在复核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办理了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其获奖资格予以保留,复学后按规定程序领取奖学金。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