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流程
项目 |
时间 |
内容与要求 |
相关管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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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注册 |
学院规定的时间 |
按要求报到注册。参加新生体检、开学典礼、入学教育、师生见面。提交《研究生学籍表》。 |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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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课程免修办理 |
入学第1周 |
1、学生在入学之日起前四年内通过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考试(四、六级考试改革前)或(CET)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四、六级考试改革后),或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可以申请免修(免听及免考)《英语》课程。 2、学生到所在培养单位提交本人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考试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原件交验。 |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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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
入学后3个月内 |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要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 2、培养计划已经确定,必须切实执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修改,需经导师、培养单位批准,中期考核时统一报研究生处备案。 3、12月前提交《个人培养计划》。 |
《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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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 习(不少于4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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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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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
公共课 (10学分) |
1、根据培养计划,依据课表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完成相应学分。 2、课程(含实践环节)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学位课程达到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获相应学分,不合格者必须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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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 2、《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3、《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4、《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课程再修管理规定》 5、《广西艺术学院学生纪律要求及考勤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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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 (不少于6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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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不少于18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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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
不少于 6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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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环节 (12 学分)
毕业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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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期 |
学术活动 |
在学期间(第一至第五学期)至少要参加1次以下活动之一,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生学术活动小结》。 (1)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校内外公开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报告(主讲人为在校研究生除外)。 (2)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田野调查、社会调研等活动。 (3)参加或观摩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作品展、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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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MFA)专业 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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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学期 |
学习汇报展或汇报音乐会 |
应举办不少于2次的学习汇报展或汇报音乐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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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期 |
毕业展演 |
美术、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举办1次毕业创作作品展,音乐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举办1次毕业作品音乐会,理论研究方向在学院内举办1次以上学术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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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成绩初审 |
5学期 |
培养单位、研究生处根据培养计划的规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学术活动、学习汇报展演)成绩进行初审 |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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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工 作 |
论文工作计划、论文选题 |
在导师指导下完成 |
1、《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2、《广西艺术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规定》 3、《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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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 |
培养单位组织并公开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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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 |
开题报告获得通过后进入正式论文写作工作。导师对其进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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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评阅及答辩 |
6学期 |
论文评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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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
5月份,培养单位根据专家评阅结果对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按规定组织完成论文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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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
6学期 |
1、 2、培养单位、研究生处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学院组织进行评定。 |
《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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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及离校 |
6学期 6月底 |
1、培养单位整理毕业生相关材料,汇总后交研究生处,进入学生个人档案。 2、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学位证书,在规定的时间离校。 |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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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培养流程从2012级艺术硕士研究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