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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广西艺术学院 /2014-07-05

  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项目

时间

内容与要求

相关管理文件

报到注册

学院规定的时间

按要求报到注册。参加新生体检、开学典礼、入学教育、师生见面。提交《研究生学籍表》。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英语》、课程免修办理

入学第1

1、学生在入学之日起前四年内通过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考试(四、六级考试改革前)或(CET)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四、六级考试改革后),或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可以申请免修(免听及免考)《英语》课程。

2、学生到所在培养单位提交本人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考试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原件交验。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入学后3个月内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要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

2、培养计划已经确定,必须切实执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修改,需经导师、二级学院批准,中期考核时统一报研究生处备案。    

312月前提交《个人培养计划》。

《广西艺术学院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课程学

习(不少于36学分)

 

 

1--4学期

 

必修课

公共课

10学分)

1、根据培养计划,依据课表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完成相应学分。

2、课程(含教学实践环节)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学位课程达到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获相应学分,不合格者必须再修。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应加修至少2门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参加考核,但不计学分。

1《广西艺术学院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

2、《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3、《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4、《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课程再修管理规定》

5《广西艺术学院学生纪律要求及考勤规定》

专业基础课

(不少于6)学分)

专业课

(不少于14)学分)

选修课

不少于

6学分

加修课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加修2门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学期末(6月底)

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

1、全面审查该生入学以来思想表现,完成培养计划的情况,所修各门课程的成绩,完成学分的情况,参加科学研究所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

26月底组织一次综合考核,根据各学科、专业方向的特点以音乐会、汇报展及报告会等形式进行。考核的范围应覆盖本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科研能力。

3、第4学期结束时提交《中期考核表》。

《广西艺术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

教学实践环节(2学分)

2--6学期

参与校内外本、专科教学活动不少于20学时

1、教学实践由二级院系和教研室安排,内容包括参与本、专科生课堂教学、实习或论文指导。实践环节结束后须进行考核。

51提交:

1、《教学实践评定表》

2、《科研创作评定表》。

《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科研创作环节(2学分)

5学期(12月底)

毕业展(演出、讲座)

美术学、设计学专业举办1次毕业创作作品展,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举办1次毕业汇报演出,理论研究方向在学院内举办1次以上学术讲座。

《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1--6学期

学术活动

在学期间(第一至第五学期)至少要参加1次以下活动之一,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生学术活动小结》。

1)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校内外公开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报告(主讲人为在校研究生除外)。

2)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田野调查、社会调研等活动。

3)参加或观摩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作品展、音乐会。

 

1--6学期

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在学期间需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本人署名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

2)取得一项经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部门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排前5名)。

3)参加专著或教材的编写,并正式出版。

4)参加国家级艺术专业比赛、展览获奖或入围、入选;或获省级艺术专业比赛或展览三等奖(或相当于三等奖的奖项)以上(含三等奖);或获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专业比赛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

 

毕业成绩初审

5学期末

二级学院、研究生处根据培养计划的规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教学实践、科研创作)的成绩进行初审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3学期

论文工作计划、论文选题

在导师指导下完成

1《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广西艺术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规定》。

3、《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4学期

开题报告

培养单位组织并公开举行。

5--6学期

论文写作

开题报告获得通过后进入正式论文写作工作。研究生在论文工作阶段,应大量阅读文献,并撰写出文献综述。导师对其进行指导。

论文评阅及答辩

6学期

论文评阅

41前,上交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组织双盲评审。学位论文须送交至少2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评阅获通过才能进行答辩。

论文答辩

5月份,二级学院根据专家评阅结果对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按规定组织完成论文答辩。

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6学期

1 61前,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硕士学位申请表》。

2、培养单位、研究生处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学院组织进行评定。

《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毕业及离校

6学期

6月底

1、培养单位整理毕业生相关材料,汇总后交研究生处,进入学生个人档案。

2、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学位证书,在规定的时间离校。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注:本培养流程从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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