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项目 |
时间 |
内容与要求 |
相关管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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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注册 |
学院规定的时间 |
按要求报到注册。参加新生体检、开学典礼、入学教育、师生见面。提交《研究生学籍表》。 |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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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课程免修办理 |
入学第1周 |
1、学生在入学之日起前四年内通过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考试(四、六级考试改革前)或(CET)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四、六级考试改革后),或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可以申请免修(免听及免考)《英语》课程。 2、学生到所在培养单位提交本人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考试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原件交验。 |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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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
入学后3个月内 |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要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 2、培养计划已经确定,必须切实执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修改,需经导师、二级学院批准,中期考核时统一报研究生处备案。 3、12月前提交《个人培养计划》。 |
《广西艺术学院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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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 习(不少于3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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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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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
公共课 10学分) |
1、根据培养计划,依据课表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完成相应学分。 2、课程(含教学实践环节)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学位课程达到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获相应学分,不合格者必须再修。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应加修至少2门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参加考核,但不计学分。 |
1、《广西艺术学院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 2、《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3、《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4、《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课程再修管理规定》 5、《广西艺术学院学生纪律要求及考勤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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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 (不少于6)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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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不少于1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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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
不少于 6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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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修课 |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加修2门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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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期 考 核 |
第4学期末(6月底) |
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 |
1、全面审查该生入学以来思想表现,完成培养计划的情况,所修各门课程的成绩,完成学分的情况,参加科学研究所表现出来的工作能力。 2、6月底组织一次综合考核,根据各学科、专业方向的特点以音乐会、汇报展及报告会等形式进行。考核的范围应覆盖本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科研能力。 3、第4学期结束时提交《中期考核表》。 |
《广西艺术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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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环节(2学分) |
2--6学期 |
参与校内外本、专科教学活动不少于20学时 |
1、教学实践由二级院系和教研室安排,内容包括参与本、专科生课堂教学、实习或论文指导。实践环节结束后须进行考核。 |
1、《教学实践评定表》 2、《科研创作评定表》。 |
《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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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作环节(2学分) |
5学期(12月底) |
毕业展(演出、讲座) |
美术学、设计学专业举办1次毕业创作作品展,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举办1次毕业汇报演出,理论研究方向在学院内举办1次以上学术讲座。 |
《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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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期 |
学术活动 |
在学期间(第一至第五学期)至少要参加1次以下活动之一,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生学术活动小结》。 (1)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校内外公开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报告(主讲人为在校研究生除外)。 (2)参加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田野调查、社会调研等活动。 (3)参加或观摩与本学科专业方向相关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作品展、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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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期 |
科研成果 |
科研成果:在学期间需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本人署名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 (2)取得一项经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部门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排前5名)。 (3)参加专著或教材的编写,并正式出版。 (4)参加国家级艺术专业比赛、展览获奖或入围、入选;或获省级艺术专业比赛或展览三等奖(或相当于三等奖的奖项)以上(含三等奖);或获学院校园文化艺术节专业比赛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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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成绩初审 |
5学期末 |
二级学院、研究生处根据培养计划的规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教学实践、科研创作)的成绩进行初审 |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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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工 作 |
3学期 |
论文工作计划、论文选题 |
在导师指导下完成 |
1、《广西艺术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广西艺术学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规定》。 3、《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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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期 |
开题报告 |
培养单位组织并公开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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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学期 |
论文写作 |
开题报告获得通过后进入正式论文写作工作。研究生在论文工作阶段,应大量阅读文献,并撰写出文献综述。导师对其进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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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评阅及答辩 |
6学期 |
论文评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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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
5月份,二级学院根据专家评阅结果对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按规定组织完成论文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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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
6学期 |
1、 2、培养单位、研究生处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学院组织进行评定。 |
《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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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及离校 |
6学期 6月底 |
1、培养单位整理毕业生相关材料,汇总后交研究生处,进入学生个人档案。 2、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学位证书,在规定的时间离校。 |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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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培养流程从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