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国家颁布最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兰州交通大学 /2014-09-15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正式下发文件颁布了最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版)》(点击下载)。新目录与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主要区别如下:

1.  增加了1个学科门类,即:艺术学门类。学科门类总数由12变成13个。

2.  一级学科数量从原来的89个增加到110个,增加了21个,另有2个一级学科更名。

据悉,今后学位授权审核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工作将按照新目录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自2012年起按新目录进行。

 

201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变化情况

 

学科门类编码

学科  门类

具体变化

一级学科编码

一级学科名称

备注

03

法学

新增

0306

公安学

 

05

文学

减少

0504

艺术学

 

06

历史学

减少

0601

历史学

 

新增

0601

考古学

 

新增

0602

中国史

 

新增

0603

世界史

 

07

理学

新增

0713

生态学

 

新增

0714

统计学

 

08

工学

新增

0833

城乡规划学

 

新增

0834

风景园林学

 

新增

0835

软件工程

 

新增

0836

生物工程

 

新增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新增

0838

公安技术

 

09

农学

新增

0909

草学

 

10

医学

新增

1009

特种医学

 

新增

1010

医学技术

 

新增

1011

护理学

 

11

军事学

1108

军事后勤学

原名称为“军事后勤学与军事装备学”

新增

1109

军事装备学

 

新增

1110

军事训练学

 

12

管理学

更名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原名称为“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13

艺术学

新增

1301

艺术学理论

新增艺术学门类

新增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新增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新增

1304

美术学

新增

1305

设计学

 

学科目录简介

 

学科目录适用于学士、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发挥着指导作用和规范功能。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称为“专业”)三级。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学科门类是对具有一定关联学科的归类,其设置应符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并兼顾教育统计分类的惯例。一级学科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原则上按学科属性进行设置。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

我国先后施行过四份学科专业目录。第一份是1983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布、试行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第二份是1990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式批准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简称《专业目录》)。第三份是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第四份是201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相关话题/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