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正式下发文件颁布了最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版)》(点击下载)。新目录与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主要区别如下:
1. 增加了1个学科门类,即:艺术学门类。学科门类总数由12变成13个。
2. 一级学科数量从原来的89个增加到110个,增加了21个,另有2个一级学科更名。
据悉,今后学位授权审核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工作将按照新目录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自2012年起按新目录进行。
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变化情况
学科门类编码 |
学科 门类 |
具体变化 |
一级学科编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备注 |
03 |
法学 |
新增 |
0306 |
公安学 |
|
05 |
文学 |
减少 |
0504 |
艺术学 |
|
06 |
历史学 |
减少 |
0601 |
历史学 |
|
新增 |
0601 |
考古学 |
|
||
新增 |
0602 |
中国史 |
|
||
新增 |
0603 |
世界史 |
|
||
07 |
理学 |
新增 |
0713 |
生态学 |
|
新增 |
0714 |
统计学 |
|
||
08 |
工学 |
新增 |
0833 |
城乡规划学 |
|
新增 |
0834 |
风景园林学 |
|
||
新增 |
0835 |
软件工程 |
|
||
新增 |
0836 |
生物工程 |
|
||
新增 |
0837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
||
新增 |
0838 |
公安技术 |
|
||
09 |
农学 |
新增 |
0909 |
草学 |
|
10 |
医学 |
新增 |
1009 |
特种医学 |
|
新增 |
1010 |
医学技术 |
|
||
新增 |
1011 |
护理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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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军事学 |
更名 |
1108 |
军事后勤学 |
原名称为“军事后勤学与军事装备学” |
新增 |
1109 |
军事装备学 |
|
||
新增 |
1110 |
军事训练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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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管理学 |
更名 |
1205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原名称为“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
13 |
艺术学 |
新增 |
1301 |
艺术学理论 |
新增艺术学门类 |
新增 |
1302 |
音乐与舞蹈学 |
|||
新增 |
1303 |
戏剧与影视学 |
|||
新增 |
1304 |
美术学 |
|||
新增 |
1305 |
设计学 |
学科目录简介
学科目录适用于学士、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发挥着指导作用和规范功能。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称为“专业”)三级。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学科门类是对具有一定关联学科的归类,其设置应符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并兼顾教育统计分类的惯例。一级学科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原则上按学科属性进行设置。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
我国先后施行过四份学科专业目录。第一份是1983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布、试行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第二份是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式批准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简称《专业目录》)。第三份是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第四份是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