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录取考生:
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甘肃省省外学生党员来我校学习时,应持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转接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填写“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去向应填写“甘肃政法学院党委组织部”);甘肃省省内学生党员应持由具有在全省范围内相互直转接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填写“甘肃政法学院党委组织部”,去向应填写“甘肃政法学院”),来校报到时凭该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甘肃政法学院研招办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