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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关于人事调档、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注意事项

浙江理工大学 /2014-06-23

 一、调档(人事档案)

1、人事档案《调档函》将寄发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档手续(定向/委托培养考生除外)。(注意:《调档函》上的档案所在单位名称由考生自己填写;我校学生档案由考生录取的二级学院管理,注意档案接收地址。)
档案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录取学院名称”
各学院人事档案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001
理学院
贾老师
 
002
生命科学学院
赵老师
 
003
材料与纺织学院
陈老师
 
004
服装学院
葛老师
 
005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邵老师
 
006
信息学院
陈老师
 
007
艺术与设计学院
徐老师
 
008
经济管理学院
向老师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葛老师
 
010
法政学院
阮老师
 
011
文化传播学院
高老师
 
012
建筑工程学院
吴老师
 
 
2浙江理工大学本校2014届毕业生(含科艺学院)人事档案调档由各录取学院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办理。
 特别说明党员转接关系函和户口迁移证不得放在人事档案里邮寄,须本人携带于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
浙江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去处填写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浙江省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2、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三、户口迁移
根据浙江省户籍管理政策,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由学生自主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
户口迁移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户口不迁入的学生,报到时必须填写《户口不迁申请表》,在校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户口迁入的学生,在校期间户口不得迁出。
 
落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浙江理工大学
 
温馨提醒(仅限浙江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大学本科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浙江理工大学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后须将户口迁出,待入学报到时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事项请咨询考生所在本科专业年级辅导员)。
 
四、录取通知书
待拟录取考生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下达正式录取名单之后下发(预计五月底六月初)。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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