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4号)、《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2号)及《中山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4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二级学科(内科、外科可按三级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鉴于我院2014年上线生源充足,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和比例,由各学科、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及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比例一般在1:1.5至1:2。
(二)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调剂生源的原则:先院内,后院外;先校内,后校外;先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后上线考生。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接受调剂。
(三)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一)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五)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硕士)往届毕业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式1份。
(六)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1名。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一)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二)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部分采取闭卷形式,总分60分,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合并于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面试中,分值40分。
(三)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总分(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如考生人数较多,可分组进行,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
B、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二级学科(内科、外科可按三级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拟录取名单。
(二)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的科研型及临床型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二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三)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处
电话:020-87332808
网址:http://www.gzsums.net/dangjian-218.aspx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一)时间:3月31日上午8:00-12:00
(二)地点:中山一院护士楼七楼大课室
二、专业课笔试
(一)时间:4月1日上午9:00-11:30
(二)地点:中山大学北校区第8、9课室
(三)要求:笔试为闭卷考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进考场,对号入座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验,不允许自带草稿纸,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请集中放在课室前方,作弊者,笔试成绩以零分计。在答题纸上写明报考的专业、姓名、考号,考试完毕后须将试题纸、答题纸、草稿纸一并上交。
三、面试的时间
(一)4月3日至4月4日,各学科复试的具体安排在复试报到时公布。
(二)调剂专业的师生见面会时间:4月8日下午 3:00-4:00
(三)调剂复试面试时间:4月8日下午至4月9日。
四、体检
4月4日至5日,第一批拟录取考生到研究生科领取《体检表》到北校区门诊部体检;4月9日至10日,调剂复试拟录取考生到北校区门诊部体检。体检均需自行缴纳费用。
关于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三)《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五、其他事项
研究生院将于5月5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